中国纪检监察报:“护犊子”式家风要不得
2018-09-15 11:56:00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论员 段相宇
  日前,天津市纪委对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党组书记王炳祥投送信件恐吓辱骂他人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据悉,王炳祥因子女在单位受到批评而心生不满,先后两次向其子女所在单位相关领导投送信件进行恐吓辱骂。王炳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后受到行政处罚;市纪委给予王炳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通报曝光。
  天津市纪委在通报中指出,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以带坏家风的典型案例为警、为戒,绷紧亲情面前的“纪律弦”,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当好家风建设的表率,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
  “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多次要求“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领导干部的家风,不仅体现着干部的个人形象,更是党风政风的重要表现,对社风民风也有着深刻影响。因此,领导干部的家风绝不是简单的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严肃的政治和纪律问题。
  近年来曝光的诸多腐败案件显示,家风败坏已成为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诱因。许多“老虎”“苍蝇”的腐化堕落,都与家教不严、家风不正密切相关。如,白恩培对妻子借助自己权势大发横财听之任之,引得一众下属和商人为求升官发财而大走“夫人路线”;“纵容其子开设私人会所”“伙同其子行贿”的赵少麟,其子赵晋依靠父辈关系在多地房地产界大肆掘金,人称“最牛开发商”……“贪腐夫妻店”“受贿父子兵”“家族式腐败”,都在警示领导干部家风败坏的灾难性后果。
  爱护子女是人之常情,但当“舐犊情深”变成了“护犊子”,甚至不惜为此违犯党纪国法,最终只会让自己和家人付出沉重的代价。有鉴于此,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门新增与家风建设有关的条款,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信号已出,殷鉴未远,在家庭和亲情的关口上,领导干部怎能不慎之又慎?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领导干部对家人子女最大的爱护,是向善向上的言传身教,是立德立志的以身作则,是清风正气的涵养,是奋发有为的教导。严以律己并严格管教家人,远离“红线”“雷区”,不仅事关家庭已经拥有的“小幸福”,也是确保一家人未来“更加美好”的坚实屏障。
  【编辑 邢帆】
  (作者:段相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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