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能变通的规定 就不合理
2018-08-28 16:06:00 来源: 据长江日
  长江日报毛家明
  据长江日报报道,湖北大学教授田子渝团队穷三十余年编成200多本、总计达1300万字的《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早期传播著作选集(1920——1927)》,第一编已然出版。谈到编辑过程,田教授对调取资料的艰辛过程感慨万千。
  举例来说,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的初版本,本来是从湖北省博物馆调往某个国家级博物馆的,这次为了编《选集》,省博的人也陪着去了,可是对方只提供封面封底和一页内文照片。最后相关领导两次前往北京,通过文化部与对方多次沟通,才拿到全部照片。再比如《少年共产国际》创刊号,88页,珍藏在上海某单位,每次只能复印五分之一,田教授第二次去想再复印,人家说他来过了,不给,只好换一个人去,去了五次才复印回来。
  一件造福后学的学术工作,在搜集资料时为什么会如此艰难?我相信,那些表示只提供封面封底和一页内文照片的工作人员,以及要求每次只能复印五分之一的管理人员,并不是在故意刁难谁,他们只是按部就班、照本宣科地在执行某些规定。而制定这些规定的出发点,也一定是为了保护文物什么的。但这样的规定合理吗?
  我们用常识就能判断,只要操作得当,提供封面封底和一页内文照片,与提供全书照片对图书的影响是一样的;相比于一次复印,分五次复印全书,显然对图书损害更大;一次能办完的事,要求别人跑五次,浪费人的时间精力。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一本书非要找五个人分五次去才能复印完,这究竟是保护藏品还是折腾读者?
  如何既保护好珍本善本图书,又最大限度物尽其用,大有文章可做。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中华文明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时说,要“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这是对文物工作者创新工作的要求,同时也需要那些掌握着文物遗产和古籍的部门换位思考,清理那些莫名其妙的陈规陋习。
  另一个疑虑,是这些规定经有关部门“沟通”后,又失去了约束力。这真叫人有些哭笑不得,因为它说明这些规定原来可以变通,或者说原本就不必存在。既如此,那些制定这些规定的单位和部门究竟想干什么呢?规定之所以成其为规定,应自有其严肃性,应当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可以被变通的规定,就是不合理的规定,也是不应当出台的规定。
  【编辑 华智超】
  (作者:毛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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