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剖析】
近日,一段上海某地民警执法视频走红网络,被网友称赞为“教科书式执法”。警方在检查一辆无牌照汽车时遇当事人不配合,进而分步骤采取强制措施将涉事人员制服。现场处置完毕后,执法人员与围观拍摄者的交流亦算平和,告知围观拍摄者“你拍可以,但不能断章取义”。
图片来源:东方IC
网民点赞“教科书式执法”,同时认为对阻挠执法的涉事者也应给予处置
执法人员在现场的一系列具体的执法程序操作得到舆论肯定,同时有网民表示警察对现场阻挠执法人员的处置力度不够。
网民“嘉善老顾”说,程序规范,动作果断,为执法警察点赞!
网民“帝国老干部”说,这位警察干的十分漂亮,身手敏捷,语言规范,很多人都看到了规范执法的场面,效率高,执行力强,由一定震慑力。涉事者的朋友太“法盲”。不必大惊小怪,其实这个时候应该有警察出面单独对阻挠执法的人进行隔离和说明,执法威严,不得挑衅。
网民“更衣室里玩游戏”说,早该这样做了,现在我国警察太顾及影响,面对一些冲突等级不高的事件有法难依,执法不严,让某些人有机会胡搅蛮缠,扰乱公共秩序,制造安全隐患。个人觉得整个过程还是有点瑕疵的,最好还是警察自己带执法记录仪拍摄,不要让别人有断章取义的机会。其次就是另外一直阻挠执法的两个人在警告无效的前提下也该给他们相应的处置。
“教科书式执法”打破了执法疲软的尴尬,给执法者执法注入了“强心剂”
近年来,我们的执法程序略显“畸形”:违法者有恃无恐,执法者瞻前顾后。面对违法违规行为,法律的“重拳”总是显得畏首畏尾,挥不出去。这也就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法者的嚣张气焰,纵容了一些恶意视频的传播。而“教科书式执法”则为有利于打破执法疲软的尴尬,面对违法行为,执法者只要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做到公平、正义,就经得住镜头的检验。
网民“白菜伪文艺青年”说,执法理应如此,对法律我们都应该心存敬畏。上传视频的人居心叵测,掐头去尾来歪曲事实,伤害了执法人员的形象。吃瓜群众不明所以,看个乐呵,火上浇油。部分舆论缴了执法人员的“枪”,导致警察执法遇到很大问题,甚至出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情况。近一年多出现的很多执法力度不大而导致严重后果的事,舆论才开始转风向,认为执法人员应当具备足够的执法力量。不过总的来说这是个好现象,把原本的歪路拉回了正轨。
网民“左岸未央”说,警察本来就是国家威权执法机构,应该强力执法而不用,则沦为和街道居委大妈们同类性质功能的组织。另一点是强力执法过程稍嫌不够流畅,语言不用很大声,清楚表达意思即可,动作则可更坚决。边上警察配合也要更有力。整个过程是不错了,只是既然说了教科书式的,要求就严了一点。
网民“老辣陈香”说,警察必须有威慑力,胡搅蛮缠、装疯卖傻拒绝接受指令必须采取强制措施,体现法律的严肃性。
镜头下的执法已成常态,民众应当成为理性的执法监督者
互联网时代带来诸多便利,也给公众行使监督权打造了新载体。事实上2016年公安部举办的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上就有这样一个细节:民警执法时若遇群众围观拍摄,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须自觉接受监督,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最初的“镜头下执法”出现过一些不适应。这里的不适应,体现在执法者身上,就是反应过激:粗暴要求删除,甚至抢夺拍摄工具。体现在监督者身上,就是片面报道、失实报道:断章取义、掐头去尾。这些情况最终导致的结局是相关部门在舆论的炙烤下手足无措,最终以灼伤部门公信力为代价。
微信公号“长安剑”认为,无论是“教科书式执法”视频的拍摄者,还是在现场围观的群众,甚至是大叫“警察打人了快来拍呀”的当事人,都在以自己的微权力对执法者的公权力进行着监督。在新时代的大潮中,警民都需要在其中找到自己的立足点。民警用更加规范更加公正的方式去行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公权力。群众用更加理智的心态和更加明晰的法律意识去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都需要不断地改进自己以适应这个全新的时代。
红网评论文章认为,以提醒而非胁迫的语气要求现场群众“你拍可以,但是你不能断章取义”,这既是一种善意的劝告,同时也是一种依法执法的自信与坦荡。对监督者而言,行使监督权自然没任何问题,但也必须恪守法律法规的底线与红线,如果为赚取流量点击而掐头去尾,引发负面舆论,甚至给有关部门正常开展工作造成不良后果,同样会受到应有的处罚。而对行使公权力的执法者而言,自信坦荡的前提是执法过程经得起法律法规的考量,经得起人民群众的评判与审视。只有双方都自觉做到这些,“教科书式执法”才不会成为孤本。
“教科书式执法”事件凸显公平正义,凝聚法治共识
舆论认为,“教科书式执法”事件演化过程汇总,凸显出公平正义,将有效凝聚整个社会的法治共识。民众作为执法监督者,可以做到“还原事实真相”;执法者能依法执法,有效避免外界反弹事件发生;普通民众则可以从这一事件中,学习知法守法,敬畏法律。
大连日报评论认为,执法过程的规范性连通着法治的权威性。此番执勤警员的规范化操作得到公众的认可,说明只要诉诸规范性文件的执法行为,就能获得更多信任与共识,也在向执法者以及普通社会公众展示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状态。
网民“蜡笔小新_咕噜噜”说,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启动到现在历经了近十年,民警敢于在镜头前按照法律规定严格规范执法,而不是围观群众纷纷举起的手机之下变得畏畏缩缩。群众也能在举起手机后充当真实事件的记录者,而不是充当一名才华横溢的编剧,这一切的改变既是新时代的变迁,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亦是法治的进步使然。
法制网评论认为,点赞“教科书式执法”也透视出公众在面对公共事务时的朴素正义观。任何稍有社会常识、法律思维、规则意识的人都知道,法律平等地保护所有公民的权利。只有违法者、阻碍执法行为者能被及时制止并受到惩戒,才能让社会更有序,人们更有安全感。
成都商报文章认为,保证警察的执法规范化,是对警察的保护,也是对执法权威的维护。随着社会的发展,“关门执法”已经几乎不可能,镜头下执法怎么习惯,当然说的也不只是执法者,公众、舆论、社会都得有法治意识,都得“依法”。本次的“教科书式执法”就给我们提供了这个范例。
舆论呼吁“教科书式执法”常态化
值得注意的是,近一年来,公安执法形象正在“悄然”发生着变化,类似的被网民点赞的“教科书式执法”也有多起。在此背景下,舆论呼吁“教科书式执法”更多地走出教科书,期待规范执法常态化。
人民日报评论文章认为,一线警员接触的都是繁杂且事无巨细的社会生态,随时都有可能矛盾升级,从言语对抗到肢体冲突。应当看到,对警务提出更进一步的规范化要求是改善一线执勤警员现实处境的最有效切入点。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过去一些社会矛盾被激化,源于公众对规范化警务行为缺乏必要的预期——警察执法的每一个具体动作,都有详细的程序要求和场景约束,权力主体亦需要对被执法群体的基本权利保有充分尊重。以“教科书式执法”为一次日常出警行为命名,说明规范化执法操作目前正处在从教科书到大量、反复实践的落地进程中。规范的执法要尽快走出教科书,大量、反复且常态化地出现在普通人的日常生活里,此即社会之福。(新华网舆情分析师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