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评论大赛】文明守法养犬到底有多难
2018-06-12 11:00:00 来源:荆楚网
6月3日,《北京时间》报道了一则新闻,上海一女子在小区内遛狗,三条大型犬相互追逐,将一老太撞到,致使老人腰椎、胸椎骨折。无独有偶,6月2日,据《华商报》报道,西安一小区业主遛狗未栓牵引绳,并用磨刀工具打伤对其行为表示质疑的其他业主。   遛狗不拴绳,小区内养狗频生纠纷,问题究竟出在哪?   其实各地早有出台地方管理条例规范养犬行为。2011年5月15日《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施行,明确规定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为犬只束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两米,在拥挤场合自觉收紧牵引带。类似的,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项也做出了同样的规定,避免犬只冲撞行人造成伤害的情况发生。   但从上述两则新闻中可以发现,涉事养犬人均未遵守规定,其中一位甚至“理直气壮”地违抗管理条例。因此,规范早已制定好,奈何养犬人抱着“法难责众”的侥幸心理,不自觉遵守规定,加之地方宣传力度不够、执法不严,才造成了现在的尴尬局面。   那么该如何治理违法养犬行为,祛除乱象?   政府部门监管该要打头阵。对于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法养犬行为,当地公安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应迅速求证事实,确认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后,应根据地方养犬管理条例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或处罚,并及时向社会公众,尤其向当事人所在小区传达或通报处理结果,以起到警示作用。相关部门切不可抱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么多遛狗的人哪里管得过来”等懈怠心理以致执法犯“懒”,任由违法养犬行为发生。   有力打击违法养犬行为喝出迎头一“棒”,其次就该加强宣传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要通过设置公益广告、摆展板拉横幅、发放知识手册,以及对养犬户进行上门普法宣传等工作,引导和教育群众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同时在进行普法活动时,注意联合当地新闻媒体进行报道,扩大宣传教育的影响范围。此外,居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协助相关管理部门开展宣传,将规定落到实处,督促养犬人遵守养犬行为规范。   只有上头摆出了决心,下头才不会漫不经心。地方管理规定不应该形同虚设,只有切实用起来、抓起来,才能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才能促进文明守法养犬愿望的实现。   来源:荆楚网   作者:熊秋月   学校:广西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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