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考场请高僧开光”是烧错了香
2018-06-04 09:00:00 来源:荆楚网

  据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方微博消息,衡阳市交警支队科目三耒阳分考场开业邀请高僧开光祈福,被责令暂停一切活动进行整顿,衡阳市交警支队并派人撤下其私自制作的考场门牌。(6月3日中国新闻网)

  衡阳市交警支队科目三耒阳分考场,是根据国务院2015年11月30日发布的第88号文件精神,利用社会资源所建设的考场。但这样的考场也属于交警支队管理。而这个考场在没有经衡阳交警支队验收和授权挂的情况下,私自制作的考场门牌,并请来高僧开光祈福。表面上这是这个考场投资者的行为,但也说明,交警部门在这个考场招投标的过程中,没有严格把关,同时也说明这个考场投资人根本没有把交警支队放在眼里。

  驾驶考场不是闹着玩的,涉及到人的生命安全。驾考“科目三”,又称道路安全驾驶考试,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个重要部分,是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的简称。科目三与其他驾考科目不同。能不能过,全在考官手中。如:“科目二”场地考试,现在都是电子检测的,有没有越线,有没有碰杆,电子器会及时发现。而“科目三”路考,考生到底有没有上车时进行观察,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加减挡位操作、会车、超车、掉头等符合不符合规定,只有考官和考生自己知道。因此,科目三考场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考场管理好不好,在于考场经营者和管理者的经营理念。像这个考场的投资和经营管理显然出了问题。投资者把这个考场经营好、管理好寄托在请高僧开光祈福上,显然是烧错了香,磕错了头。试想,他们把考场的经营和管理寄托在请高僧开光祈福上,势必会放松平时对考场的管理,放松对考官的教育和管理。那必然让一些考官在收受学员的“好处”后,对学员考试不严格把关,必然会出现“只要交钱就包过”的情况。这样的例子在许多考场都出现过。

  如果考场在经营和管理上出了问题,虽然短时间内这个考场生意可能是好了,但那些通过考试关,拿到驾证的学校就成了一个个“马路杀手”。再说,考场如果真的这样经营下去,也必然使这个考场变得臭名远扬,总有一天会被查处,关门是必然的,只是时间迟早的问题。

  利用社会资源建设驾驶考场是可以的,但不能有钱投资就不管投资人的素质和经营管理理念了。因此,有关部门应该对这个考场在招投标等情况进行复查,看看这个考场是如何中标的,如何获批建设的,如果有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置,防止严重后果的发生。

  来源:荆楚网

  作者: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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