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维艰,奋斗以成。当前,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需要一大批“闯将”“尖兵”冲锋陷阵,也需要各级党组织当好他们的坚强后盾。《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要求理直气壮地支持敢闯敢干、锐意进取的干部,释放出了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的强烈信号。(5月25日,人民日报)
干事有风险,成功与失败总是并存的。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意在鼓励干部大胆创新,顺势而为,鼓足勇气去干事。但有纠错容错机制,并非就可贸然行事。为事者事先必须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对成功与失败要考虑再三,所干之事于国于民是否有利?发展是否利于长远?成功的可能性能占多大比例……在反复酝酿论证后才执着地去干。在行中确有不妥之处,甚至出现了错误,就该容则容,在容中去纠正错误。
干事者只要是秉承事业为上,是出以公心,坚持履行程序办事,大胆地去探索、去试行,出于担当尽责,没有为个人、为他人或为单位谋取私利,偶遇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造成了无心之过,就得根据实情,实事求是、依纪依法,经研究认定属于应该容错的要大胆容错,真正做到为勇挑重担、开拓进取的干部撑腰鼓劲。
干事者要深知,容错纠错,宽容不是纵容,保护不是庇护。容错是有前提和底线的,是在纪律法律框架内的容错,不是什么错都能容的。要坚持在依纪依法的前提下容错,划定可容的“边线”和坚决不容的“红线”“底线”,既不能不问青红皂白“打棍子”,也要防止把容错当成一个筐,什么错都往里面装。要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对胡干蛮干、打着干事旗号违规违纪者要注意甄别、严肃查处,决不能“一干容百丑”。
容错有红线,有底线,不可逾越,但也要防止有个别人别有用心,当干部在秉公办事的过程中触及到他的利益,就蓄意造谣,编造不实言论举报干部,有的甚至会给干事干部一些难堪之举。面对问题,要深入其间,调查核实,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不能放过有问题的干部,也不能耽误没有问题的干部。要让他们敢于负责,勇于当担,善于作为,乐于撸起袖子加油干!
来源:荆楚网
作者: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