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形状岂是为民服务“绊脚石”?
2018-05-29 10:00:00 来源:荆楚网

一对新人欢欢喜喜去领结婚证,不料吃了“闭门羹”。市民程先生怎么也没想到,人生大事竟因女友户口簿内页的户口专用章是方形的而卡壳。“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说,方形的章不可以,一定要是圆形的。”程先生和女友到集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跑了两趟,还让家人回老家找派出所协调,结果结婚证至今也没办下来。(5月28日 厦门日报)

登记结婚本来是人生大事,更应该是人生喜事,负责婚姻登记的工作人员于情于理都需要为新人们把此事办的漂亮、办的完美,但未曾想,一枚公章却成为阻碍两位准新人喜结连理的“一堵墙”。此等事在我等旁观者看来都觉得“堵心”,更何况正身处于其中的两位新人呢?然而,“喜庆事”变成了“堵心事”,问题是真的出在公章上?公章形状变成了为民服务的“绊脚石”吗?真相恐怕未必简单!

表面上来看,该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是在按规章制度办事,因为婚姻登记的相关法律规范要求必须得有户口本,而户口本个人页也必须要盖户口专用章。但是户口专用章必须要是圆形的吗?方形章一定是不规范的无效印章吗?恐怕也未必,因为在各省市、各时期的公章形状都是有所差异和区别,往往并没有既定的明确规定,那为何又要强人所难呢?说到底还是一些干部“不想为、不愿为”。

诚然,区域或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是造成此类事件的重要原因,民政部门看不到公安联网系统,就只能靠户口本来证明婚姻状况,而户口本有效与否又必须以公章来证明,但各地公章的规定又不尽相同,故而一些干部为了避免出错、害怕担责,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过份谨慎,偏好把认证责任和成本推给群众,让百姓自己去奔波自证,但问题其实并不是群众本身造成的,群众到底又有何罪呢?只能说是少数干部“不敢为、不会为”。

可见,公章的形状其实并不是为民服务的“绊脚石”,真正的“中梗阻”往往是一些党员干部“爱民、敬民、为民”意识的淡漠或漂浮,当心中的群众观念出现淡化,“主人”与“公仆”位置便会颠倒,由此便导致在面对困难、问题及矛盾时,往往是能推就推、能拖就拖、能绕就绕,但到头来多数是困难依然存在,问题继续出现,矛盾仍然不解,最终结果更会推倒干群之间的信任,拖垮党和政府的为民形象。

而“为民服务”永远都不能是一句空话,党员干部必须将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方面,要树立强烈的公仆意识,多以群众为先,多为群众着想,把百姓事当成自己事,对群众的诉求和呼声,不推、不拖、不绕,坚持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另一方面,面对服务中的困难和问题,既要不怕困难,全力以赴、善作善成,也要不怕犯错,大胆担责、敢作敢为,常怀为民之心,善做利民之事,多为干事想办法,少为避事找借口,坚持为民干真事、真干事。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来源:荆楚网

  作者:钱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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