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指出,《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出明确要求。(5月20日 新华网)
担当有为是新时代党员干部的奋斗“底色”,也是我们党一直以来的优良作风,更是共产党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精神品质的重要体现和内在要求。
当前,有不少党员干部担当意识不强,甚至抱着抵触情绪。宁做老好人,不做得罪人,宁可说人七分好,不败他人一丝兴。更有甚者左右逢源不往前,察言观色都是“客”,油腔滑调怕“吃药”,不挑担子挑日子,不“啃骨头”啃“不愁”,遇到事情绕路走。总而言之,不愿负责,不敢担当,无所事事,甘心平庸。更可怕的是,其中有些人还因此不断收获各种利益,混得比别人滋润。深受其害的唯有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
《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的及时印发,无疑是继党的十九大之后,再一次为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勇于担当吹响了新一轮的号角。新时代呼唤新担当,置身改革发展稳定的主战场,不能只有唱功、没有做功,只有表态、没有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特别要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扎扎实实地改,就是要让领导干部扛起责任、敢于担当。《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政绩考核,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解决干部纸上谈兵、光说不练、花拳绣腿等问题将起到很好的助推作用。
中央多次强调,允许改革有失误,但不允许不改革。文件鲜明提出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就是为了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而不是为消极观望甚至存有私心杂念者挂起“挡箭牌”。既鼓励创新、允许试错,也问责庸懒、惩治违纪违法,这种制度设计很完善。同时,也不能让改革“领头羊”成为失误“替罪羊”。要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公正评价和合理使用给予容错的干部,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改革者不必再“一手持剑冲锋”“一手拿盾自卫”,可以更加大胆地先行先试、攻坚克难。《意见》明确提出容错纠错工作原则,准确把握容错政策界限,合理界定容错情形和条件,既为干部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划定了“安全区”,也为干部依法办事、规范用权戴上了“紧箍咒”。
为担当有为者担当,敢于担当的干部才能如春草般怒生;为负责任者负责,敢于负责的干部才能如洪波涌起。否则,“好贤而不能任,能任而不能信,能信而不能终,能终而不能赏,虽有贤人,终不可用矣”。
来源:荆楚网
作者: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