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中的“扎眼”事!举债办丧事,一个县一年竟能“埋”2个亿!有的老人舍不得吃穿、舍不得治病,把养老钱变成棺材本;有的贫困群众举债办丧事,要五六年才能还清;有的生前修坟制棺、厚葬“排场”不断花样翻新……(5月12日半月谈)
近几年,农村殡葬日益奢侈化,这项开支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逐渐加大,已经成为农民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有的家庭宁可日子过得紧也要把婚丧嫁娶办得体面些,办得阔绰些,不好好操办,那就是不孝。3天流水席,一天3顿,每顿几十桌坐得满满当当,3天下来光宴请费用就花了数万元;丧礼也得“高标准”,做法道士、乐队、哭丧团队一个不能少,甚至还在追悼会后请了演艺团队表演;有的还建豪华墓穴,更要租赁“花棚”、纸扎等各项费用,没有数万元根本办不下来。这还不够,逢七祭日、周年等都要请人,有的逢五逢十还要大操大办,豪华的丧葬祭奠,难见肃穆庄重的气氛,散发出浓浓的金钱味道。针对农村丧葬奢侈化的现象,笔者认为:丧葬攀比风如果不加以制止,会愈演愈烈,一旦农民家庭收入的大部分开支用在丧事上,用来消费和购买生产资料的费用就相对变少,就会制约生活水平的改善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就会影响贫困群众脱贫或导致贫困群众返贫,因此,倡导“厚养薄葬”自觉抵制这股不良风气很有必要。
百善孝为先,祭而丰不如养之厚。丧葬陋习看似是一家一户的“小事”,背后却是乡风文明。但一些人为去世的老人大操大办丧事,主要是人们在殡葬消费时,存在从众心理和攀比心理。部分家庭认为,借钱也要办事,不办大、不办好,亲朋好友面前都说不过去,害怕别人笑话,咬着牙都要好好办。俗话说,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在丧事上花太多的精力和金钱并无多少意义。试想,花费大量钱财购买“大墓大碑”,让死者与活人争土地,有这个必要吗?有的晚辈在老人生前既不好好赡养,也不常回家看看,却在老人死后,为了面子,赶时髦,大操大办丧事,把本来“厚养”老人的钱用在了没有多大意义的“厚葬”上。比如,或花钱请道士念经,让法师驱邪,尽显巫术和迷信色彩;或花钱买各种“衣食住行吃喝玩乐”一应俱全的新潮“祭品”,意在让死者在阴间也能享受到人间的所有生活乐趣,充其量不是在“烧祭品”,而是在“烧钱”,这种无意义的浪费实在不值得提倡;或花钱请非亲非故、与死者毫无一点关系的人代哭,先是虚情假意地哭几声,后是放有好几种哭法的录音,让一个与死者在生前素不相识的人代哭,不仅在道理上说不过去,而且从孝的理念上来看实在是对死者的“大不敬”。
与其如此,不如大力提倡“厚养薄葬”的理念,把有限的资金花在刀刃上,引导人们在老人生前尽孝,努力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在死者的生前进行“厚养”,让其安享晚年。比如:或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送到养老院,使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或将其轮流接到子女家中出钱居家养老,使其衣食无忧;或将体弱多病的老人及时送到医院诊治,使其减轻病痛;或陪老人游览祖国的大好河山,使其心旷神怡。这样既可弘扬家庭传统美德,更能孝老爱亲。
当然,破除农村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尚,除了理念的进步,还需要村委会出台明细规定,从村规民约上加以约束和明令禁止。如,安徽省怀宁县平山镇大洼社区建起的村民食堂,村民家庭发生红白事后,村民食堂要主动上门,协助制定活动标准,确定请客范围以及组织帮忙人员。坚决不许超出标准,即红喜事每桌不超过200元、白喜事每桌不超过150元,着力让“厚养薄葬”成为风尚。作为村民,除了自身正确认知孝道文化,还要教育和鼓励子女孝顺父母,弘扬孝道新风,共同倡导“厚养薄葬”,让孝心孝行扎根百姓心中。
生老病死乃是自然规律,如果老人活着时享受不到至爱亲情,老人死后无论儿女们如何大操大办丧事,老人都感觉不到了。所以,我们应当自觉摒弃不合时宜且充满封建迷信色彩的祭祀风俗,远离“厚葬薄养”的不良风气,使“厚养薄葬”更能起到孝老爱亲的积极作用,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在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幸福地安享晚年、颐享天年。
来源:荆楚网
作者:福映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