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投资入股事项”绝非“小问题”
2018-05-18 09:00:00 来源:荆楚网

日前,经上饶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上饶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杨学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通报的违纪行为中,点出了其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投资入股事项。(5月17日,经济日报)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将个人有关事项当作“个人隐私”,藏着掖着,既不交心,也不交底。此次上饶市对杨学农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投资入股事项进行查处的做法,既是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申和强调,也为少数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的党员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

隐瞒不报投资入股有关事项,看似“小毛病”,反映的却是党员干部对党不忠诚、不交心的大问题。其一,瞒报投资入股事项潜藏着以权谋私、权力寻租、贪污腐败等问题。往往官员瞒报漏报虚报的内容,就是见不得光的内容。其二,一个连个人事项报告都要弄虚作假的人,如何能够自证清白?党员干部就该行得正,坐得端,一生光明磊落,为何要把个人事项藏着掖着呢?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就是让干部管理重在平时、重在及时预防。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方式,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审核、公开,让干部曝光在阳光下,接受组织、群众和社会监督,有助于建立干群之间相互信任、良性互动的关系。

对于党员来说,入了党的门,就是党的人,对党忠诚老实是应有的觉悟。能否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就是检验党员领导干部“内心的自觉”。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本着对自己负责、对组织负责,积极主动、真实准确地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和检验,做一名跟党交心交底的老实人。

对于组织来说,一方面,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就应根据情节轻重,作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就应该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另一方面,强化监督是关键。因为只有通过抽查核实,才能知道领导干部是不是按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于故意拖延不报的,应重点抽查核实。对于抽查中发现的严重隐瞒不报行为,要重点核查,调查当事人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违纪行为。对于涉嫌贪污、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等职务犯罪的,应当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来源:荆楚网

  作者:任禾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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