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机票因临时有事办理退改签,退完票只剩下基建费用,大部分人都有过这种塞心的经历。今年3月,深圳王女士在携程上预订机票,后取消行程时退掉价值6000多元的机票时,要求收取9000多元退票费。近日,江苏省消委会就飞机票退改签情况开展消费调查、并公布调查报告。(5月13日《重庆晨报》)
我国机票的“退改签”费,比机票本身费用还高。极端的例子是6000多元机票退票费却高达9000多元,这简直闻所未闻,如果拿到国外恐怕会让世人惊掉下巴。最近的这次机票“退改签”风波搅动了社会舆论。虽然江苏省消协就此展开了调查并公布了调查报告,但退改费“闹剧”将以何种方式收场,看似仍云里雾里。
机票退票手续费当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无论是直销还是代理,乘客不履约也要付出代价。代理商的主要收入是航空公司支付的劳务费和机票售卖提成。机票直销增多后,劳务费被取消,且规定代理的价格不能低于航空公司官网的价格。如此,代理商的利润也就越来越依赖退改签费用。代理商利用大数据计算出退票概率,选择退票概率高的航线以超低价格销售机票,来吸引消费者,同时制定高昂的退票手续费,一旦消费者退票,代理商就可以赚取航空公司退票手续费的差价。
代理商逐利可以理解,但关键要看是否有约束性措施。原来倒是有,但后来被取消了。1996年施行的《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曾规定: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以内、2小时以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两小时以内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20%的退票费。可到了2004年,“规定”再修订时上述条款被删除,改为由航空公司自己制定退改签规则。随后,航空公司“各显其能”,代理商也“大显身手”,反正也没标准,于是就在机票的退改签上“天高任鸟飞”。
目前,大部分航空公司的退票手续费多为机票价格的30%,部分航空公司在20%,但机票代理可不管那一套,因为无法约束它。就是说,上述的约束性条款被取消后,航空公司在机票的退改签上做得还不算离谱,而是代理环节要价太高。可即便如此,航空公司也必须担责,毕竟,机票是航空公司授权给代理商的。可是,靠什么约束?仅靠自己的规定吗?利益面前的冲动,对商业运作来说完全会由于利益驱使变得疯狂。
当年国家层面的那个“规则”中取消退改签条款的硬性规定,可能是考虑把其推给市场。然而,就算初衷没有问题,也需要配套措施跟进,绝不能在推给市场后就放任自流,任其失控。就算恢复当年机票退改签的强制性标准,恐怕也无法有效约束代理商的违规行为,但可以给代理商制定标准,规定代理商在高于航空公司标准,但必须在乘客可承受的范围内,如最高40%的范围内收取退票费,这样总不至于6000多元的机票退票费却高达9000多元吧?
乘客退改签违约,收取一定的费用理由充分,但是,如果收费太离谱而导致失控,那么一定是监管出了问题。如何监管,当然靠规定的标准,而不是任由代理商胡来。做生意赚钱不能没底线,而要想有底线,仅靠自律肯定不行,没有约束性的自律更不行,这在机票的退改签上表现得相当明显。
本次机票退票事件,反映的是目前航空消费市场监管体系还存在很不完善之处。究其因原因,无非是机票的“退改签”没有统一标准,市场监管存在明显漏洞,打击力度显得太弱。由此,该乱象绝非管不了,机票“退改签”失控是无标准的变相纵容。机票“买得起退不起”的行业顽疾必须割除,否则,扯来扯去,失控现象还将持续。
来源:荆楚网
作者:刘天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