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公布了8000余件食品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案,而近期,药品广告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在铺天盖地的药品及保健品广告中,有哪些因为虚假宣传而被官方通报?哪些企业被通报最多?《南方都市报》调查发现: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被通报的次数最多,有494次。(5月10日《彭城晚报》)
《南方都市报》对于国家有关部门纳入“黑名单”的药品和保健品进行了梳理,发现很多药品和保健品,已经是老面孔,是反反复复出现在“黑名单”里。县级城市的“黑名单”里有,市级城市的“黑名单”里有,省级城市的“黑名单”里还有;这个部门的通报里有,那个部门的通报里有,其他部门的通报里还有;国家层面的“黑名单”里也是“年年岁岁花相似”。
例如,在违法药品广告中,被通报最多的是辽宁德善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参花消渴茶,被通报166次;其次是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桂龙药膏,通报量为153次;排在第三位的是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出产的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通报量为137次。最可笑的是,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被通报的次数最多,有494次。这其实是对“黑名单”最大的讽刺。“黑名单”里为什么那么多老面孔?一是“黑名单”的尊严丢失了,实施“黑名单”制度不是给不法企业挠痒痒,没有了痛感,“黑名单”成为摆设;二是,既然有关部门发布了“黑名单”,为何市场上还是大受欢迎?到底是“黑名单”锁在了柜子里,没有做到广泛宣传,家喻户晓,还是市民任性购买?
上“黑名单”依然纵横江湖,这不仅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任,也是相关政府部门的渎职。相关部门在约束不法药品、保健品上,不能只是发布一个“黑名单”,关键要做到让进入“黑名单”的违法药品“人人喊打”,让违法企业无利可图,倒逼企业守法经营。
来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