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虎门有家长反映,教育部门规定父母单方或双方户籍在虎门,但孩子户籍不在虎门的家庭,如果孩子想入读公办学校,必须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对此,虎门教育部门回应,该做法是因为此前提供虚假证明的人太多,也是为了堵住不法分子贩卖学位的漏洞。(5月9日《南方都市报》)
相比私立学校而言,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低,孩子就读公办学校比就读私立学校要节省一大笔家庭教育经济开支。而且,在东莞,公办初中普遍不错,市民认同的优秀初中有不少属于公办学校。家长想让孩子入读公办学校,自然而然。
但必须承认,城市公办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在目前仍非常稀缺,做不到人人满足,因此,部分孩子只能接受普通教育资源,或去私立学校读书。为了让孩子能够顺利就读公办学校,有些家长不惜铤而走险,使用假证明让孩子冒充本地市民的子女就读公办学校。
在这种情况下,教育主管部门为保障教育公平,堵住政策漏洞,避免家长通过假证明敲开学校入学的大门,这本身无可厚非,也是必要之举。但要求家长只能提供亲子鉴定证明,这样的规定就实在有些过头了。
众所周知,在法律上并不缺父子关系、母子关系的法定证明文件。即使父母中有一方户籍不在东莞虎门,孩子的户籍跟随父母中的另一方落在外地。但只要父母双方同时使用结婚证、户口簿和身份证这些难以作假的法定文书,完全可以证明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如果说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都在造假,何以保证一纸亲子鉴定证明就一定真呢?
此外,有一个基本常识我们应当认识到,血缘并不是形成父子关系、母子关系的唯一纽带,收养、再婚同样能够形成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如果亲子鉴定证明作为孩子入学的唯一凭证,养子养女继子继女这类不可能有亲子鉴定证明的家庭,孩子就丧失了读公立学校的权利吗?
教育局为了公平堵漏无可厚非,但真的只有这一种办法吗?首先,在证明父子关系、母子关系上,教育部门何不以现有的法定文书为准。其次,政府可以加大公办教育资源的供给,尽可能满足广大孩子进入公办学校读书的需求。再者,通过假证明上学,这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就该依法查处,提高这种行为的违法成本。避免令人不适的奇葩证明出现,让符合规定的孩子都能顺利读书,这才是最大的公平吧。
来源:荆楚网
作者: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