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九旬老人被众人抬上三层楼办理社保年审手续的视频在网上传播。据家属介绍,老人身体不便长期坐轮椅出行,但他们在为老人办理社保年审手续时被告知,只能到相关单位三层的指定窗口为老人进行指纹录入和面部识别,家属因此只能将老人抬到三楼。(5月9日《北京青年报》)
无论该福利局如何解释,言称录入系统正在升级,出现上门服务“空档期”也好,现已把办事窗口搬至一层并对身体不便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也罢,都已无法挽回这位九旬老人被家属抬上楼接受“服务”的事实。虽然该福利局称,也可采用各单位负责采集数据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汇总的做法,没有时间要求,但有些老人急着办理,造成如此结果。就算如此,为何不在老人被抬上楼之前再次告知?该局称“沟通可能存在一些问题”。可见,无论服务方辩解的理由有多么充分理由”,也掩盖不住自身工作中的不仔细、不周到、不体贴。
九旬坐轮椅老人,按说即便是到了社保大楼内,服务人员也要事先告知办理此业务不用急,或是等机器升级后再办理,或是等那台移动的信息录入设备升级完毕后会去家里上门为老人服务。遗憾的是,为何就眼看着老人的亲属把他抬上楼而置之不理呢?老人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万一被抬上楼时有个闪失,这责任究竟该由谁来负?
这令人想起了之前服务窗口的“半扇门”现象,即一些公共服务行业“开半扇门、关半扇门”,开一半窗口,关一半窗口,让前来办事的群众止步于“一米线”前。还令人想起了“跪式”服务窗口,即接待窗口过于低矮,来办事的群众必须半蹲着才能看见工作人员并说话。无论是“半扇门”还是“跪式”服务窗口,与抬老人上楼办社保如出一辙,都是不顾群众疾苦,无视群众利益和尊严的傲慢。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而“群众利益无小事”更是人尽皆知,况且,红安县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福利管理局,既不是银行、车站,也不是机场、医院,而是标准的政府办事机关。这种为群众服务的态度和做派,是矮化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的行为,也降低了部门公信力。老人被抬上楼,拉大了办事群众与职能部门的距离,该局的服务意识显然不符合群众的要求。
机关办事窗口是为人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的平台。人民群众需要什么样的服务,想必每个人都能给出标准答案。即使系统在升级,但可以等段时间上门服务这样的提示,而不是等人到了地方,服务人员还缄默无言;九旬老人快被抬上楼了,工作人员还无动于衷,这样的服务,群众能感到顺心和舒心吗?
可见,强化为人民服务意识,增强窗口单位的为民情怀,热情周到地为群众服务,该有多重要。如果不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甚至无视群众疾苦,就会像该事件一样,群众就将与机关办事单位的距离越拉越大。而受损的,不仅是办事单位本身,更是党和政府的形象。
来源:荆楚网
作者:刘天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