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会”私搬文物是破坏还是保护?
2018-05-07 11:00:00 来源:荆楚网
最近,一个由文物考古爱好者组成的“走陵”组织,因私自搬运唐朝崇陵石刻文物陷入争议。该组织名为“帝王陵文化研究会”。5月2日,同名微博发消息称,为更好地保护文物,组织志愿者将崇陵石刻移位,配发图片显示共十几人参与活动。(5月6日新京报)   近年来,民间团体组织遗址类旅游的现象,在陕西、山西等文物大省频繁出现。这些团体多将活动称为“走陵”或“游学”。这个名为“帝王陵文化研究会”的组织,没有到有关部门进行合法的注册登记,也就意味着这是一个非法社会组织。这个组织以“保护文物”为借口,竟然组织志愿者将崇陵石刻移位,甚至在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动土,进行“发掘”,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都违反了文物保护法,这显然不是在保护文物,而是在破坏文物。   唐崇陵是唐德宗李适的陵墓,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今陕西省泾阳县城北约20公里处的嵯峨山南麓。该文物保护单位虽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正在进行石刻扶正工程,对倾倒的、位置不正的石刻进行扶正。但必须是在原地保护,不会搬运。包括那些野外石刻不管是残缺的还是完整的,只要是遗留下来的,都会原地保护。而这个所谓的“研究会”却未经官方正式批准同意,直接接触文物,由于不专业,又不是他们的职责,一旦将文物损坏,或者使文物丢失,这个责任谁能承担得起?   不管做什么事,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近年来,一些非法社会组织以“走陵”或“游学”之名,擅自对文物遗址现状进行改变,这样的“走陵”是在保护文物的名义下破坏文物。这种行为如果不加以制止,如果大家都像这个“研究会”那样,在没有得到官方批准的情况,擅闯文物保护区,以保护文物之名将文物移位,如果有人自藏乱埋乱掘,那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对这种非法的“研究会”必须给予取缔,同时,对于这种行为要坚持打击。   “帝王陵文化研究会”这个非法社会组织借“保护文物”之名移动文物,同时也说明文物管理方存在着管理不严的问题。这么多“志愿者”进入文物管理区移动文物,却没有人出来制止,说明管理已处于无人状态,好在“研究会”只将文物移了位,如果移到了自己家中,移到了文物走私黑市上,后果就严重了。再说,这个所谓的“研究会”已经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该组织“走陵”范围遍及陕西诸多唐朝帝王陵,并涉足江苏南京、丹阳等地陵墓遗址。该组织曾在全国第五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丰陵的北门“进行了考古发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质疑。   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一切考古发掘工作,必须履行报批手续。“帝王陵文化研究会”这个非法社会组织借“保护文物”之名移动文物和私自发掘文物,背后肯定不是“保护文物”那么简单,其中必定有其他目的,有关部门必须查明真相,加强管理,防止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来源:荆楚网   作者: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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