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期发布的《消费者飞机票退改签情况调查报告》引发热议。4日,江苏省消保委正式发出约谈函,要求涉及的15家航空公司及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自收到函件10个工作日内前往江苏省消保委接受约谈。上述企业因存在飞机票退改签费用过高、特价机票不得退改签、没有充分告知消费者退改签标准等行为,涉嫌利用经营者优势地位,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5月6日《北京晨报》)
乘客购买机票后,若乘机时间发生变化,需要改签或退票,那么,要乘客要承担一定的退票费。乘客“失约”退票,导致了航空公司的经济损失,赔偿似乎也无可厚非。然而,一些退改签的收费标准高得离谱。江苏消保委的一个调查样本显示,某次机票的预订价是925元,若在起飞24小时前退票,费用竟高达3000元。
特价机票、折扣机票与套餐机票,一旦乘客退改签,将被收取高比率的退票费。而更扎心的是,一些特价机票干脆就规定“不允许退票”。业内人士称,这些看似荒诞的规定,其实早已成为行业的惯例。面对机票退改签“倒贴”的尴尬,乘客纷纷抱怨“买得起,退不起”。一张航空公司的打折机票,尽管距离起飞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但是想要退票,却要被收取与机票等值或超值的退票费,这显然很荒唐。航空公司、代售机构的这一惯例,严重侵犯了乘客的权益。
机票的退改签耽误了重新销售,会给航空公司造成利润受损,按比率收费公众也可以理解。然而,弥补损失应当按照公平的原则进行。所以,退改签收费与退改签时间等因素挂钩,跟企业损失成本相匹配,这样才是公平合理。比如,那张925元的机票,乘客提取退票,为重新销售争取了时间,收取退票费时,应降低费用。再者,如果那次航班满员,不应当全额退还购票费吗?事实上,低价票往往会成为大家抢购的对象,只要提前退票,重新被乘客抢购的可能性极高。所以,按退票时间早晚和实际损失来确定退票费用,才是最合理的。
虽然退票会让企业产生一定的损失,但不至于“没收”消费者的机票钱,甚至让乘客倒贴吧?拿“损失”来敲乘客的竹杠,不管提前多长时间退票,都要收取高额退票费,这分明就是侵犯乘客权益的霸王条款。如果非要拿“损失”说事,那么,同行程同票价的机票,退票导致的航空高速损失应当是相同的,退票费也该一致,但实际呢?不同的航空公司,退票费相差竟高达一倍,这让“弥补损失”的逻辑不攻自破。
媒体介入调查,公众舆论关注,民航局督促整改。压力之下,携程就机票退改签一事做出回应,将升级服务,并不多收一分钱的退票费。代售网站虽然如此积极回应,但不代表机票退改签的费用乱象得到遏止,毕竟,“惯例”的根源不在代售网点,而在航空公司。现在,江苏消保委向15家民航公司发出约谈函,要求涉事企业如期接受约谈,做出说明。但他们能否做出公平合理的退改签的收费机制?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来源:荆楚网
作者:黄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