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遭遇性骚扰绝不能用钱私了
2018-05-04 12:00:00 来源:荆楚网

  5月3日消息,日前,天心区和美星城一业主爆料,4月28日晚上,有业主发现小孩在上学途中,疑似被小区保安跟随,并进行“牵手、搂肩、搂抱”等骚扰行为。家长报警后,物业欲给300元私了,让涉事保安继续上班。(5月3日红网)

  我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明确规定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在此次事件中,该保安的做法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完全符合威胁儿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家长在第一时间报警也正是希望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孩子的合法权益。而物业方面的做法实则让人愤懑和寒心,既亵渎了法律的权威性,也纵容了犯罪分子,给社会增加了隐患和不安定因素,这种不懂法、不守法的行为实在要不得。

  近年来,儿童遭遇性骚扰的时间频频发生,给孩子和整个家庭身心带来了无法抹掉的创伤,也严重危害了整个社会秩序。如何让儿童性骚扰远离消失在公众视野才是当下更应该积极探讨的话题。

  纵观历年来猥亵儿童案件,为什么很多事件最后息事宁人,这其中有多重因素。一是由于性教育的缺失,大部分孩子没有性骚扰的概念,当自身遭遇性骚扰时,不懂如何保护自己。二是家长在孩子遭遇性骚扰后碍于面子,不想把事情闹大,往往就自认倒霉,这也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三是取证困难,当事件发生后,犯罪分子钻法律空子,逃过法律制裁。

  儿童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儿遭遇性扰扰形势严峻,儿童保护急需重视起来,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思考。

  一是填补儿童性教育短板,增强儿童自我保护能力。尽管目前有些地区已将性教育纳入了学前教育,但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儿童性教育还是空白,教育部门应该尽快制定方案,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儿童性教育,将猥亵儿童和性骚扰等问题列入教学范围,以文字、图片和视频的形式让孩子们全面认识什么是性骚扰,当自身遇到类似情况时应该如何去拒绝如何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各地教育部门也应该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机构加强合作,把法律知识搬上讲台,与孩子们进行互动,让他们形成最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形成一定的防御能力。

  二是消除家长不作为盲区,提高家庭主动维权观念。各社区、学校、单位均应该开展反儿童性骚扰法律宣讲活动,让广大家长能够全面、正确地认识此问题,告诉他们当自己的孩子受到伤害后决不能保持沉默或者选择隐瞒,而是应该第一时间寻求法律援助,这样才能尽快抓获犯罪分子,也能将孩子受到的伤害降到最低,更能够帮助减少社会危害性。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相信法律,这样才能给孩子建立起一个强大的后盾,提高整个家庭的自我防御能力。

  三是建立全方位监督基点,提升社会准确打击水平。特别是在学校、小区或者比较隐蔽偏僻的地方均应该安装摄像头,鼓励全社会民众参与到反儿童性侵活动中来,当发现有儿童遭遇性骚扰时,除了第一时间上前阻止,更应该拿起手中的手机拍摄作为证据。广大新闻媒体也应该加强对此类事件的跟踪报道和持续推进,在全社会营造出一种全民戒备的氛围,让犯罪分子无机可乘,无计可施,最终断了违法念头。

  笔者相信,只要全社会各界一起动起来,就会给孩子们织出一条安全结实的保护网,让他们能够茁壮成长,远离性骚扰带来的伤害,整个社会也会变得更加和谐美丽。

  来源:荆楚网

  作者:涂寒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