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直党建》杂志刊发了一例违纪典型案例。中直机关某部委一名局级党员领导干部,在2015年春节前,召集在京工作的本省老乡聚餐,期间创建了“在京老乡精英会”微信群,将老乡中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较成功的商人拉拢进群,并号召“有事找群员”。群内成员利用该平台互通政、商信息,一些领导干部为群内商人介绍工程项目等,一些商人则为领导干部提供各式各样的便利和服务,有的甚至存在权钱交易现象。
老话讲,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朋友有多种,老乡无疑相对更亲。同饮一江水、同吃一地米的经历,更能让人有种“血脉关连”之感。组建微信群,让老乡“抱团取暖”,这本无可厚非。但党员干部组建“老乡微信群”,行为早已违规,更何况案例中的“老乡群体”关系早就“异化”,成了“权力寻租”平台,作为“老乡微信群”的线上群主、线下活动组织者,受到党纪处分实属咎由自取。
早在2002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就联合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老乡、校友、战友等类似联谊性组织,更不得发起、组织这类联谊会,不得在这类联谊会中担任职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这是不少党员领导干部腐化堕落的根源所在。把组织纪律视若无物,将教育警示当作耳旁风,总认为自己的“圈子”固若金汤,甚至认为在“老乡情分”“利益纠结”中,大家一起“升官发财”,算得上“和和美美”的好事,但事实证明,违规就会被纠、违纪终将被查,任何人都无例外。
人是感性的动物,社会是人情关系重重叠加的大圈子,任何人被世俗关系牵绊都属正常,要做到不问七情六欲,不管亲友关系,本就不太现实。但作为党员干部,正确分离人与事之间的关联,认真衡量政与商、亲与清之间的关系,应该成为一项基本技能。越是亲密的关系、越是熟悉的亲友,越应保持彼此的清白交往,这是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的基本体现。如果仅以“利益”作为纽带,那和“狐朋狗友”“酒肉知己”有何区别?
党员干部是谁的人,这样的问题,从来不需要答案。守住“为了谁”的底线,找准“依靠谁”的答案,重塑“我是谁”的认知,党员干部自然知道什么该干、什么不该干。而这一切的基础,还在于是否时常抬头看看头顶的利剑,握紧手中的戒尺,管住心中的私欲。做到了这点,“老乡微信群”才能搭建起正常的人情桥梁,不会成为权力寻租场,这是每名党员干部需要一生谨记的警示。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陆仁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