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水浇地”案件快速处置的启示
2018-04-27 08:36: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张捷(武汉 公务员)

3月31日,媒体曝光河北宁晋县农灌井水质变红,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报道后,截至目前,环保部门已完成对该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公安机关已依法对4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实施刑事拘留。宁晋县政府已聘请专业机构开展水土修复工作……

污染环境的事件令人担忧,但事件发生后,各方面迅速联动,所形成的快速处理效果倒是令人欣慰。通过核查,发现是一家企业利用暗管偷排偷放有机染料废水,导致排灌农用水质严重恶化,于是,各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初步予以了查处。当然,问责程序的启动还有一个过程,但无论如何,依法严处破坏生态环境显现强烈态势。

这一事件给我们的重要启示,就是面对环境污染,不能观望,不能拖着不办,不能相互推诿,更不能坐等领导批示或指示,而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在核查清楚基本情况和原因后,果断予以处置,否则后患无穷。“红水浇地”事件披露后,首先是生态环境部迅速开展工作,其次是河北环保厅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河北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纷纷介入,事件所在地宁晋县政府全力以赴,这才形成了快速处置的效应。也同时对其他忽视生态环境,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形成了极大的震慑。

生态环境重在保护,我们当然不希望这样的“处置”接二连三;此前,一些已经发生了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和事实,有关案件却长期得不到处理,一放就是半年甚至一年的现象,就令人感到费解。是没有处理依据吗?是怕干扰工作程序吗?是怕影响社会稳定吗?都不是,问题的根本是缺乏担当,缺乏对人民负责的高度责任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落实总书记的要求,就必须着力解决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变化。对类似“红水浇地”这样的典型案例,必须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决不能姑息迁就,更不能心慈手软!

  编辑: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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