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的魏某是名孕妇,一直按时到医院做产检,快到预产期时,有天晚上突然肚子疼感觉要生了,于是急急忙忙往医院赶,准备生产,哪知道被医院给拒绝了,说魏某可能感染了艾滋病病毒。(4月15日,大洋网)
新闻一出,网友们炸开了锅,很多人愤愤不平,在孕妇即将分娩之时却忍心拒之门外,这样的行为不仅仅是没有医德的表现,更可以说是见死不救、草菅人命,人们纷纷质疑,医院、医生救死扶伤的职业素养哪儿去了?难道是HIV感染者就该吃闭门羹,就该被排挤忽视吗?
笔者看来,医院在这一起事件中确有不妥之处,从新闻报道中我们可以得知,魏某既到医院做产检,疑似HIV患者,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医院应该在24小时内及时告知,可医院并未按时履行告知义务,已经事过三天,魏某突然发作时,自然选择到之前的产检医院,可这时医院才拒收,还是在如此情况紧急、人命攸关的关键时刻,此举固然让魏某一家措手不及、气不打一处来。24小时内本该告知的事没有及时告知,给病人及家属带来不便,这是医院的失职,医院因误诊被罚实属应该。但是,笔者也认为,非要给医院扣个见死不救的帽子,未免也言过其实。
笔者看来,首先医院本身就说的是怀疑魏某为艾滋病毒携带者,也说的是建议魏某去其他医院生产,倘若医院并不具备为艾滋病毒患者接生的条件和措施,而非要强行把孕妇留下,才是极端不负责任。试想,倘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大出血,而医护人员却从未有类似经验,那么孕妇母子的生命安全谁来保障?那么手术器具甚至床单纱布这些亲密接触物品都可能成为危险的源头,这些危险物品又该如何处理?何况,医院既然在这个时候还建议孕妇去其他医院,而没有紧急求助,我们是否可以大胆猜想,医院很有可能是根据孕妇的身体状况作了评估,而认为孕妇去其他医院生产也来得及。
因此,笔者认为,与其一味指责医院的自私自利、袖手旁观,不妨站在医院的角度,站在医院其他孕妇、产妇甚至家属的角度想想,医院此举不仅仅是对医护人员、对其他在此医院生产的孕妇、产妇、家属负责,也是对魏某母子本身负责。
就此事件而言,医院的确该为不及时履行告知义务而承担责任,但不该为没有接生而承受过多的指责。好在魏某平安生下一名男孩,并被确认并未感染艾滋病毒,医院也为误诊付出了一定的代价,所以这理应算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事件虽告一段落,但笔者认为,卫生部门应该思索的是,如何消除歧视,让艾滋病患者不再求医无门,恐怕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医护人员的业务培训,甚至配备专门的手术设备、病房等措施还必须不断探索完善,才能真正提高医生和医院接纳艾滋病感染者就医的能力,也唯有此,才不会让像魏某一样的疑似患者被拒之门外,才不会有医院的无奈之举。
来源:荆楚网
作者:何苏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