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亲”“清”二字是关键词。以“亲”与“清”定位新型政商关系,不仅让政商双方有规可依、有度可量,更为官员和商人之间交往厘清分寸、划出底线。4月9日上午,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分论坛——“政商关系的‘亲’与‘清’”上,与会嘉宾代表聚焦新型政商关系,探讨交流如何构建政商良性互动关系等话题。(4月1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古语云:“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曾几何时,不健康的政商关系,不仅使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被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的“潜规则”所替代,更是让本该“亲、清”的政商关系备受诟病。“亲、清”二字,看似简单,但这把作为勤政为民的标尺,作为一条清正廉洁的规矩,该如何体现二者之间相处既真诚坦荡又不失分寸的最佳状态和内在关系,该如何在这一过程中,避免“亲而不清”和“清而不亲”尴尬。走得太近会“勾肩搭背”,走得太远会“相忘于江湖”,“亲密+清白”理应成为政商之间的关系和边界。
政商关系是一种客观且长期存在的社会关系,党员干部与企业之间的交往交流是必然也是必须的。对于政商双方而言,“亲”与“清”的政商关系是一种既“不绝缘”又能“安全不导电”的良性互动关系。从领导干部层面,“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清”,则是同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对企业而言,“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健康、融洽的“亲”“清”关系需要政府、企业双方共同发力。当然,公权力不能正确行使,斩不断官商勾结的利益链条,无法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最终的结局只会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罢了。从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到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从发改委价格司多人贪腐,到山西出现“塌方式腐败”,都是政企关系不“清”衍生的畸形腐败怪胎。过中既有少数官员腐败自身思想堕落内因,也有某些不法商人“糖衣炮弹”诱惑的外因,也有大部分监督不力原因所致。“高飞之鸟,易死于食;深潭之鱼,易死于饵”,“亲”“清”而为,才能各归其位。
“清”和“亲”的反面是“不清”和“不亲”。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健康和谐的政商关系是一个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动力,一个时代前进的重要标志。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为此,得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加大对违纪违法干部的惩处力度,加大其违纪违法的成本、打掉权力的寻租漏洞与空间;得健全完善市场体系和法治体系,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特别是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让所有的“商”感到安全,看到希望,让所有“官”感到敬畏,看到危险,从而激发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重。构建政企“亲”“清”相融关系是长期的过程,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崇“亲”尚“清”,让政企关系和谐,才能使“官气”淡,“民气”深,朝气升,暮气遁,才能各安其位、各负其责、各得其所,让政企关系和谐起来,让从政和经商环境更加清朗,以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稿源:荆楚网
作者:鱼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