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征:压岁钱别异化为“大人给大人的钱”
2018-02-26 13:00:00 来源:荆楚网

“妈妈帮你存起来”,小时候常听这样的话,可是……压岁钱就这么被“存”没了。这不,宁波有一位妈妈,把孩子的35000块压岁钱拿去买名牌包包,她说:“带孩子太辛苦了,买个包包是对自己的奖励。”(2月25日《大连晚报》)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给孩子的压岁钱也是水涨船高,有的孩子过年会收到上万的压岁钱,而对于这些压岁钱如何处理,人们态度不一,做法各异,有的名义上帮孩子“存起来”,但实际上是“没收”了孩子的压岁钱,也有的家长对于孩子压岁钱放手不管,任由孩子胡花乱花,结果,既没有将钱用在正规渠道,也没有学会理财。

而现实生活中,家长将孩子压岁钱“没收”的情况比较普遍,一方面有的孩子小,不会管理钱财,比如新闻中的这位妈妈,她的孩子才一岁多,所以家长只能帮孩子收起压岁钱,一旦压岁钱进了自己的腰包,花起来就毫无顾忌;另一方面,就是家长认为压岁钱是“礼尚往来”的产物,自己孩子收到了压岁钱,而自己还得给亲朋好友孩子压岁钱,收支基本上持平,所以孩子压岁钱其实就是自己花出去的钱,所以自己“没收”孩子压岁钱理所当然。

于是,围绕压岁钱,每年都会闹出一些家长与孩子之间伤感情、闹摩擦的新闻,有的孩子不无讥讽地说“压岁钱,其实就是大人给大人的钱,中途让孩子看看。”有的甚至因为压岁钱而对簿公堂,给家庭亲情造成伤害。比如,温州一位母亲取走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压岁钱,被老公和子女告上了法院,法院判决母亲不仅要还钱,还要赔偿利息损失。云南一女大学生因父母离婚后不愿支付学费而将父母诉至法院,讨要5.8万元压岁钱交学费,等等。

看来,对待压岁钱,还真得认真严肃,处理得当,不能让压岁钱破坏了家庭和睦,给上下两代人造成不必要的情感纠葛。从法律角度来看,亲朋好友给孩子的压岁钱属于赠与行为,即便是家长自己给孩子的压岁钱,也同样属于赠与行为,既然是“赠与”,那么这笔钱就属于孩子个人。尽管家长也会因为别人给自己孩子压岁钱而不得不回赠别人孩子压岁钱,但是本质而言,都属于自愿“赠与”行为。没有孩子就没有“赠与”的对象,也就没有“压岁钱”,所以,家长不能以“我也要给别的孩子压岁钱”为由没收自己孩子的压岁钱。

当然,有些孩子因为年龄小,不会管理钱财,需要家长出面“代管”,但是“代管”不等于“没收”,更不能挪用孩子压岁钱给自己买这买那。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是监护人的职责之一。这里的“管理和保护”既不是“没收”,更不是据为己有。

所以笔者之见,处理孩子压岁钱,要在充分尊重孩子财产权的基础上,视情况而定。倘若孩子大了,对于钱财有支配能力,家长就要在提供消费指导的前提下,让孩子自己管控压岁钱;倘若孩子还小且没有支配钱财的能力,家长就可以代为保管,但是家长必须向孩子说明白,家长保存压岁钱只是保管而非没收,钱还是归孩子支配和使用,当孩子使用这笔钱的时候,家长就应该拿出来交给孩子。此外,家长要将这笔钱尽量用在孩子身上。比如,为孩子购买玩具、购买学习用具、用于孩子生病就医,等等。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孩子明白,谁的钱就是谁的钱,不能混淆使用。否则,会培养孩子“谁的钱也可以花”的不良观念。你今天用了孩子压岁钱,说不定明天他就会胡乱花你挣的钱,甚至走向“啃老”的歧途。

压岁钱看起来是小事,但是处理不好,不仅影响家庭和睦,也会培养孩子扭曲的金钱观念。可是一旦处理得当,不仅培养孩子理财能力,还能培养他们的独立人格,促进他们走向成熟。

稿源:荆楚网

作者:曲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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