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郁:“禁止村民办二婚酒”是越权
2018-02-26 10:00:00 来源:荆楚网
近日,四川巴中市巴州区水宁寺镇枇杷村村委会、村红白理事会向村民贴出公告称:村民张某某(将)于2018年3月1日为儿子张某举办二婚酒,其行为已违反我村《村规民约》之宴席规定:严禁举办二婚酒。广大村民不得参与他家帮忙、走人户送礼,若有违背将严肃查处。(澎湃新闻,2月25日)   近些年来,酒席泛滥的现象十分普遍,尤其节假日期间。这些名目繁多的酒席,不仅造成了资源浪费,而且给百姓造成了经济负担。此前有媒体报道,某市民在国庆长假期间,收到9张“红色炸弹”,仅礼金就支出4000元,比一个月的工资还多。   在这种背景下,枇杷村积极探索如何刹住这股大操大办的歪风邪气,是值得点赞的。按照村支书杨彬的说法,针对“退休、立碑、当兵、每年生日都要办酒,甚至修一间屋子办一次酒”这种酒席泛滥成风的“陋习”, 枇杷村先是把禁止滥办酒宴纳入了《村规民约》;在广泛征集村民意见和经过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签字确认后,村民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规范承办宴席的公告》,作为补充。禁令发出后,枇杷村酒席泛滥的风气得到有效遏制,村里总的酒席数量比之前少了三分之二。   可见,这份《村规民约》确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而按照杨书记的说法,发布这则公告,并不是突然奇想:在村民张某某发出了赴宴邀请后,不少村民进行了检举。村委会、村红白理事会当天就进行劝解,此后又再三对张家父子做工作,均无果。这才发出了210封前文提及的公告。   村委会、村红白理事会的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但不能不说,这个举动,其实已经跨越了某种界限。从法律层面来说,不管是二婚还是几婚,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合法婚姻。新人办酒庆贺,符合法律人情;村委会、村红白理事会发公告叫停“二婚酒”,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利。   退一步来说,按照《村规民约》 “房子酒、寿酒、结婚酒只能办一次”的规定,发公告叫停“二婚酒”也值得商榷。“只能办一次”,应该指一次婚姻办一次结婚酒,而并非是说一辈子只能办一次结婚酒。   因此,村委会和红白理事会在“继续去做张家父子的工作”之前,还是应该尽快撤回带有强制性质的公告。它不仅伤害了当事人的感情,也伤害了法律的威严。   稿源:荆楚网   作者:周文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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