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直播+销售”俨然成为一种新型商品销售模式,商家可以利用直播宣传自己的商品,让人们在观看直播的同时了解商品,以期更好地销售;受众则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商品。然而,在直播售卖的商品中,食品、药品等占据着很大的比重,这些商品是否来源正规、符合相关标准?(2月6日《法制日报》)
网络主播在直播中售卖食品、药品,其中“三无产品”不在少数。虽说“三无食药”不等于不安全食药,但“三无食药”显然属于没有安全保障的商品,这类食药既存在安全隐患,也破坏了市场秩序。
有的主播明知产品可能会有安全隐患,依然照播不误,就是为了获得更高收益。还有一些主播本身就是卖家,自然“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而“直播+销售”的模式成本低、转化率高,也让越来越多的商家加入直播行列。再加上目前对于网络直播的规范程度还不够,除色情、暴力、赌博等明显违规违法的内容外,禁播内容往往没有标准可以参考和依据。因此即便相关部门感觉某些直播行为可能涉嫌违规,也不具备相应的惩罚机制和依据,就给主播们创造了可乘之机。
和普通的电商模式不同,“直播+销售”模式大受欢迎,还在于主播们通常拥有为数不少的粉丝。一些媒体的调查显示,对于出售食品的网络主播是否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这件事,许多买家似乎并不关心。在粉丝效应的驱动下,主播只需要用几句巧妙的话搪塞一番,或者用自己的信誉为产品背书,产品就能获得可观的销售量。
要防止“直播+销售”成为“三无产品”的天堂,就必须加强对这类经营模式的监管。其实在线下的实体店,若想售卖商品,也要到工商部门报备;如果售卖食药品等特殊产品,还需要取得相应资质。那么“直播+销售”的模式同样也适用于相关的法律法规。由于网络的隐蔽性,监管部门对“直播+销售”的监管理应比实体店更严格。
当然,除了对“直播+销售”重拳出击,还要强化直播平台的主体责任,倒逼其对销售“三无产品”的主播纳入失信主播黑名单,并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如此才能从技术上彻底净化直播生态。(何勇海)
编辑: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