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2017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明显减少,贫困发生率持续下降,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加快增长,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6853万人。(2月1日人民网)
“脱贫攻坚是头等大事,是第一民生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6853万人。可以说,在减贫方面,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据统计,截至2017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3046万人,累计减少6853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10.2%下降至3.1%,累计下降7.1个百分点。数据背后,是各地方党委政府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无折扣落实,是广大扶贫干部的不懈努力,更是广大贫困人口生活的新变化,从中蕴含着浓浓的“获得感”。
贫困地区面貌改观背后的“获得感”。一些深度贫困地区的群众,之所以长期处于贫困状态,就是由地理环境所导致的,有的地方没有公路,出门是悬崖峭壁,更有“悬崖村”牵动着国人的内心,而这些地方的农产品运不出去,无法卖个好价钱,这些地方由于比较闭塞,与外界联系有“恍如隔世”之感。而今,随着精准脱贫步伐的加快,一些深度贫困地区采用异地搬迁等方式,让贫困人口获得了新的发展机会,一排排小楼、标准化活动场地、公共设施等,让很多深度贫困地区的面貌大为改观,而老百姓在需求的日益满足背后,更能够感受到“获得感”的与日俱增。
贫困群众收入增长背后的获得感。老百姓的手中是否宽裕,是否能够轻松地购买生产生活资料,是否有钱让生活过得更好,是检验老百姓满意度的重要指标,这些感性体验,都离不开收入的实际增长。全国农村贫困监测调查显示,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77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加894元,名义增长10.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1%,实际增速比上年快0.7个百分点,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1.8个百分点。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因为有国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为坚强后盾,更蕴含着老百姓对幸福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稿源:荆楚网
作者:晏一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