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名为《大圩镇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禁止走众亲活动的决定》的告示在网上流传。该决定称,会议审议了由镇人大主席团提出的关于在全镇范围内禁止走众亲活动的议案,该议案最终获批,并于今年1月15日印发。1月22日,广西桂林市灵川县大圩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多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网传告示属实。(1月23日澎湃新闻网)
所谓“走众亲”,即在春节前后,结成“众亲”的村与村之间以狮拜年,相互走访问候,被当地人称作“老祖先留下”的民俗,在广西桂林一带具有悠久的历史及深厚的群众基础。不过,随着大圩镇人大的一纸禁令,无论是当地村民,还是外地游客,在即将到来的狗年春节,或可能再也无缘“一饱眼福”。
事实上,有关“走众亲”究竟属于“民俗”还是“陋习”,近年来一直不乏争论。就以大圩为例,当地相关部门先是“坚决反对”,继而“不主张、不支持、不参与”,再到眼下的“一纸禁令”,足证其“命途多舛”。可见,对“走众亲”民俗是“禁”还是“疏”,眼下已成了一道绕不开的选项。
诚然,正如当地发布的告示所说,在过往的“走众亲”活动中,有组织者以此为由,强行向村民筹款集资,少则百余元,多至上千元;再者,结成“众亲”的村容易被黑恶势力操控,甚至卷入村与村之间的纠纷乃至械斗,从而有损乡村的安定局面。
但问题在于,就“走众亲”民俗本身而言,上述弊端并非主流,且完全可以通过引导加以抑制。譬如,对“走众亲”活动不妨实行申报审批制,将其限定在春节期间进行,并坚持自愿原则,防止强迫参与。此外,适当控制其规模,尽量减少开支,以避免过度增加村民负担。
再如,对黑恶势力利用“走众亲”寻衅滋事,也可多管齐下防范:一是经过批准的春节“走众亲”,当地基层派出所可以增派警力,协助维持现场秩序;二是在充分征求民意的前提下,将活动的组织者,由原有约定俗成的“值年首事”,替换为村委会。如此,则可确保“走众亲”活动有序进行,而不致生事生乱。
其实,村与村“结众亲”的现象早已有之。即便取消了春节期间的“走众亲”活动,也并不意味着能够禁绝“众亲村”之间的私下来往。也就是说,一味禁止,并不能从根子上消除其弊端。与其这样,还不如变“禁”为“引”,通过有序引导、规范以及强效监管,让“走众亲”真正成为村民喜闻乐见的传统民俗。
更何况,“走众亲”一旦做到扬利抑弊,对当地新农村建设可谓有“百利而无一害”。首先,步入正轨的“走众亲”活动,可以借助这类得天独厚的“众亲”纽带,强化村与村之间的协作,做到共商大计、共谋发展、互通有无、优势互补。倘如此,着实非一个村“单打独斗”所能比。
更大的“红利”还在于,当地持续红火的春节“走众亲”活动,无疑已成为以民俗活动拉动旅游业的一个契机。君不见,当锣声、鼓声、唢呐声、鞭炮声此起彼伏,众多舞狮队开始翩翩起舞,那黑压压的人群满是欢声笑语。再加上别开生面的祭祀仪式及拜年礼,实在让人叹为观止。而对当地政府而言,让触手可及的“红利”从眼皮底下溜走,显然非明智之举。
据悉,今年恰逢当地春节“走众亲”活动的“十年大庆”,其规模与人气都将超过往年。事实上,近年来已陆续有观光客慕名前来,足见其聚集人气已有基础。倘若当地相关部门能变“禁”为“疏”,因势利导,让春节“走众亲”活动拉动当地旅游的发展,既弘扬了传统民俗,又助力当地村民致富,岂不两全其美。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甫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