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刘女士出于散心目的在武汉报名了去越南的旅游团,可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在越南旅行时,她因为没有购物遭到了导游让她下车的对待。(1月21日北京青年报)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提高,旅游越来越受人们的喜欢,旅游市场再次被推向高潮。旅游强制消费、购物等老生常谈的问题也再次出现。尽管我国有旅游法明文规定,坚决抵制自费项目和强制购物,但旅游业盛行的行业潜规则,还是让参加旅游团的游客汗颜、大呼上当。到底什么原因导致旅游强制消费、购物问题经久不衰,一次次成为头条、热搜,又将如何看待及解决此类问题,值得深思。
游客消费、购物与导游薪资紧密相连。大多数导游的基本工资很低,有的甚至没有基本工资。导游在带团出游时会带游客去一些购物店,此时导游有两个利润点,其一是人头提成,这些购物中心本身也是景点;其二是成交量分成,购物成交量达到一定数额会以返点形式结算给旅行社和导游或者商家直接从游客的消费额中拿出一定比例作为回扣给导游。导游便忽略法律、乐此不疲。
部分游客存在“贪小便宜”的心理。然而图小便宜吃大亏,游客不愿意花合理价格的旅游团费,通过正规渠道报名旅游团,而轻信不正规的小广告、街头散发的旅游名片、非正版旅游交通地图、非法旅游广告,认为比正规公司便宜而心动。这种“贪小便宜”的心理就助长了旅游行业的不良之风。
旅游行业门槛过低,旅游监管力度不够。“强制购物”、“黑旅游”等现象猖獗,火车站、旅游集散地随处可见招揽非法“一日游”的人员和广告。这些现象说明旅游市场亟待反思,敲醒警钟,将更改景点、随意加价、强制购物等问题进行封杀。
在旅游时被强制消费、购物时怎么办?对于游客,在加入旅游团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遇到强制购物、擅自改变旅游项目,应即时据理力争,如发生争议不能解决时,首先要保护好自己安全;其次要保留相关证据,旅游结束后,到旅行社进行反映求得解决。对于旅游行业,旅行社可将导游转变为企业员工。从根本上解决导游的待遇、福利和服务质量的问题。对于政府,需加大《旅游法》的执行力度。旅游法从各个层面给与了约束,在最大程度上保护了游客的权益。但是,一部好的法律法规最根本的落脚点是需要有力的执行来保障它的落实。因此,需完善公共旅游服务网络。
在关注旅行购物问题的同时也需多想想市场秩序的问题,都是供应方和消费者共同的问题。我们做新一代在线旅游的人,不仅希望消费者们能意识到旅游产品供应方的问题,还希望消费者们能意识到自己的问题。这样才能让旅游真正成为轻松、休闲的生活方式。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