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海南“双面官员”王远锡受贿167万元一案,经澄迈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澄迈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王远锡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1月16日,中新网)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别看“两面人”型干部仕途“顺风顺水”、在官场上“如鱼得水”,也别看“影帝型”官员如何施展“演技”,“马脚”迟早有一天定会露出,最终因违纪将落得个“竹篮子打水一场空”的下场。
据悉,海南省澄迈县交通运输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王远锡,他把自己伪装成“廉政标兵”,平时苦口婆心、大讲特讲“廉政语录”。从表面上看,俨然像一个一心为民、清正廉洁的干部楷模;实质上,他却是一个“病”入膏肓的贪腐人员。他因受贿167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沦为“阶下囚”。
“习惯成自然。”无论什么事情,只要开了个头,有了一次,便有了二次、三次、直至N次,又特别是违纪违法的事。在监督不严、不到位的情况下,涉事干部一次违纪侥幸成功,便更加胆大妄为,并养成了以“演技”为掩护,在台上一套、台下一套的违纪习惯,从而一步一步滑向严重违纪、甚至犯罪的深渊。
“影帝局长”大玩假廉洁、真贪腐的套路,能够在台上“淋漓尽致”、台下“丑态百出”,主要原因有三,一则是制度有漏洞,让贪腐人员有机可乘;二则是纪检监察监督不力,未对权力进行有效监管,导致出现权力“出轨”;三则是下属慑于其权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其发展。
“雁过留影。”世上没有不漏风的墙,纸肯定包不住火。由于腐败分子客观上实施了违纪违法行为,留下了“蛛丝马迹”。无论“演技”如何了得,无论掩饰如何卖力,终将会因“小三”举报、他人揭底、内讧、“戏演过头”、巡视巡察、检查审计等原因“落马”,露出贪腐者丑陋面目,被套路的其实是自己。
事实上,不只是王远锡一名科级干部是“演技型”“双面型”官员,纵观“落马”官员中,把官场当戏院、“秀演技”忽悠下属及群众的人还不少,比如甘肃原省委书记王三运、四川原省政协主席李崇禧、山东省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广东茂名原市委书记罗荫国等等,都因靠“演技过硬”欺骗组织和群众,但结局都因贪腐而完蛋,教训十分深刻。
“影帝局长”落马,它是反腐败高压态势下的必然结果,警示着贪腐人员的最终下场,还警示着广大党员干部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党和人民要忠诚老实,要遵纪守法、表里如一,切勿因当“两面人”毁了好名声和大好前程;还警示着党组织要按照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干部管理,防范“影帝局长”的再出现。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杜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