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宝事件公众对隐私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
2018-01-11 13:11:00 来源: 南方都市报

  1月1日,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在某论坛上发言称,现在的人几乎是全透明的,没有任何隐私和信息安全。“我心里就想,马化腾肯定天天在看我们的微信,因为他都可以看”,甚至很多商业秘密就泄露了。李书福此言道出了8.89亿微信用户对自己隐私的担忧。

  除了微信,支付宝也有类似问题。如近日有不少用户在支付宝里查看了自己的年度账单和关键词,上面清晰地记录了这一年中用户的支出金额以及消费状况,但是很多用户可能没有注意到在进入年度账单的封面上有一行很小的字写着:“我同意《芝麻服务协议》”,而且从界面上看已经默认了同意。而仔细查看《芝麻服务协议》,发现其中有不少涉及到关于商家可以使用用户数据的条款,例如:“您(作为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理解并同意,您同意第三方查询您的非贷款类及其他非法涉及商业秘密信息时,我们可以直接向第三方提供您的信息。”或者免责条款,“您理解,如您主动授权第三方查询您的信息,从而导致第三方拒绝向您提供服务或做出了对您不利的决定时,考虑到该信息的提供是由您自主同意提供的,您同意我们无须就此承担责任或赔偿。”而我国《合同法》对格式条款却是有限制的,即“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而且在《互联网交易管理办法》中也规定,经营者应当采用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

  芝麻信用管理公司发布关于查看支付宝年账单时“被同意《芝麻服务协议》”的情况说明,表示本来是希望充分尊重用户的知情权,“但用了非常傻×的方式,愚蠢至极”,已调整页面,取消默认勾选,向公众致歉。芝麻信用表示,用户信息的获取、沉淀、使用和分享,都会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做到用户知情和同意,做到不过度采集,更绝不会滥用数据。

  微信团队则回应称,“我们天天在看你的微信”纯属误解。微信“不留存任何用户的聊天记录”,聊天内容“只存储在用户的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上”;微信不会将用户的任何聊天内容用于大数据分析。然而,就我最浅显的认识,我都会怀疑:如果微信聊天内容“只存储在用户的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上”,是不是用户手机丢失、损毁了,就不能进行信息恢复?早就听说司法机关是可以通过微信公司恢复数据作为证据使用的。朋友圈里推送的那些“精准”的广告也有以用户的聊天记录进行“大数据分析”之嫌。

  在当今的网络信息时代,依靠技术优势,互联网的巨头们掌握了以往时代无与伦比的权力。他们利用技术可以对数以亿计用户生活的方方面面进行记录。例如,支付平台可以精确地掌握你的出行轨迹、消费习惯、地理定位、收货地址;搜索软件可以精准地记录你的喜好等。现在手机里很多APP要比自己的家人更能了解自己的一举一动。这样就使得不少互联网公司掌握了巨大的公民个人隐私数据,其准确程度甚至超过了国家司法机关或者金融机构。正因此,在某些时候,公民的个人信息数据也成为了一种可以买卖的产品,甚至在网上形成了利益链。公众对于隐私的担心就不是杞人忧天。如此一来,拥有明显技术优势的大公司也有了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优势,他们想不想受到法律的束缚,或者说法律该怎么束缚他们就成了问题。

  根据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是一项重要的公民权利,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刑法》规定了“侵犯通信自由罪”和“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刑法修正案增加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而如今,公民的通信方式发生了质的改变,网络聊天成为人们主要的交流方式。要把网络聊天解释为刑法规定的“信件”、“邮件”或者“电报”,恐怕还会遇到罪刑法定原则的障碍。而要证明大公司“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更是存在技术难题,因为是大公司自己才拥有这样的技术优势。

  尽管《网络安全法》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也做了规定,如“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但这些主要还是停留于宣示层面,操作性不够。

  微信、支付宝已与人们的生活密不可分,得到社会和民众的高度认可本身就是最高奖赏。但是对于随之而来的隐私泄露等问题,国家监管层面如何应对?在国家又不宜强制阻碍技术向前发展的情况下,明智的做法很可能是权利让渡,但让渡到何种程度,边界是必须要有的。除了“一旦发现,绝不轻饶”之外,法律还可以鼓励这些商业公司积极改进技术,进一步保护公民的隐私,必要的时候,可责令其向监管层公布技术,且做到自证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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