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校园秩序治理欺凌,要对每一个孩子负责
2018-01-11 13:11:00 来源: 澎湃新闻网

  近日,教育部、公安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方案要求,要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方案提出,对于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

  近年来,多地多所中小学接连曝出校园欺凌事件,引发公众的普遍焦虑。从此前网上流传的一些视频看,欺凌者手段之残忍、花样之翻新、情节之恶劣,令人震惊,也让人难以置信。校园欺凌,已成为一个必须正视的教育和社会问题。

  此番11部门治理方案提出将明确各自责任,构建有效沟通、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应当说,这是一个有望治本的方案。若这一方案果能得到落实,不变形、不走样、不懈怠,真正织密保护中小学生的天罗地网,则校园一定会成为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我们的孩子也会免于欺凌的威胁,健康、快乐地成长。

  每当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总有人会问,同学之间,原本应该是最亲密、最友爱,也最单纯的关系,何以会拳脚相向,甚至持械伤人?这里边,当然与社会风气的濡染渗透、家庭环境的疏于管护有关,但很大程度上,也与当下一些地方、一些学校教育的失序有关。现实中,很多校园欺凌的视频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而学校居然“不知情”、“没察觉”,这种淡漠,本身就意味着教育的失职与监护的弃守。

  中小学生在学校或者在正常教学时间出事,学校能没有责任?教学组织、生活监护等又是如何体现的?仅仅归因于“坏孩子”,并不能解决问题。事实上,越是传统上的“差学校”,或者职校等,越容易发生欺凌事件,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学校并没有尽到管束责任。

  也因此,治理中小学生欺凌,必须进一步强化教育部门的主体责任。此次治理方案明确,“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是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这抓住了问题的“牛鼻子”,可谓纲举目张。而在这个框架下,综治、公安、民政、共青团等各部门均负起相应的安全责任,才能形成一个有分工、有协作的治理闭环。

  需要指出的是,将欺凌者转送工读学校,尽管不失为一种必要的惩戒措施,但仍要慎之又慎。这实际上是一种强制规训措施,若这些“小霸王”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能够回归正常社会,自然是一件幸事;但若管理不善,或者干脆就被放逐、被放弃,则这些孩子终究还是社会的创痛。

  也即,从总体思路上看,治理校园欺凌仍需要立足于预防,以及教育过程的控制。这并不是说事后惩戒不重要,而是意在强调要把守望的关口前移,既要惩戒表现恶劣的孩子,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又要对每一个孩子的未来负责。

  校园从来不是孤立的。孩子的安全不仅牵动着亿万家庭,也关乎整个社会的秩序,决不能容忍恶性欺凌事件一再试探公众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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