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教育部联合十一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首次对“校园欺凌”给予明确定义。为预防校园欺凌,学校将配备紧急报警装置,并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未来,校园欺凌不仅将与校长、班主任等相关岗位学年考评挂钩,还将影响区域综合治理考评结果。(12月28日《北京晨报》)
近年来,中小学校园欺凌事件频繁发生,而且呈现出施害者低龄化、施害行为暴力化、手段多样化等特点。校园欺凌的话题,每一次都能引发舆论的热议,而且每一次这样的新闻报道,都强烈刺激着公众的神经。针对不时进入公众视野的校园欺凌现象,教育部联合十一部门印发《方案》,不仅对学生欺凌做出明确界定,而且对学生欺凌的不同情形明确了惩戒措施,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从报道中不难看出,此次教育部联合十一部门印发的《方案》,重点是要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一则定义欺凌,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二则预防欺凌,对校园欺凌的预防提出了多项积极有效的措施;三则治理欺凌,明确了学生欺凌不同情形的惩戒措施,并强调学生欺凌事件须依法依规处置,处置以学校为主;四则问责欺凌,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要追究责任。
此次教育部联合十一部门印发的《方案》,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治理校园欺凌必须出重拳”。比如,《方案》明确提出,严重欺凌事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将被移送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进行处置。再比如,《方案》明确建立问责处理机制,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要追究责任。
校园欺凌的治理成效,关乎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这不仅指那些那些实施拳头欺凌的,也包括那些实施语言欺凌的。拳头欺凌,作为“看得见的伤害”,痛伤的是幼小的身体;而语言欺凌,作为“看不见的伤害”,痛伤的是幼小的心灵,就像将一把把锋利的刀子插在柔软的心上。因此,对于校园欺凌的治理,监管部门不能只是在意拳头欺凌,语言欺凌同样不容小觑,作为一种软暴力,危害并不比拳头欺凌小。
因此,面对校园欺凌就必须“亮拳头”。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和学校、家长、社会多方把责任压实、压到位,让暴力的拳头离开校园,还校园一方净土。
稿源:荆楚网
作者:丁恒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