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务工时突然晕倒,经抢救还是不幸成了植物人。认为医院未积极抢救,且在多次讨要病历无果后,家属起诉最初接诊的潜山县中医院,结果意外发现医院向法庭提供的病历有假。该案经安庆市中院调解,医院自愿一次性补偿患者14万余元。令人称奇的是,近日,潜山县中医院向患者翻倍支付了补偿金。(12月26日中安在线)
潜山县中医院向患者翻倍支付了补偿金,是因为该医院给患者提供了“穿越病历”被识破。在安庆市迎江区法院委托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对医患双方抽取的三份病历材料进行鉴定结果出炉后证实,三份鉴定材料的手写文字均不是其标称的“2012年12月23日”,而是在“2014年11月25日”之后形成,也就是在周永松第三次讨要病历无果后制作。因此,该医院提供造假病例无疑。
虽然法院认定医院伪造病历成立,并作出民事调解书,潜山县中医院自愿一次性补偿周华庭147788元,但该案的负面影响却很大。众所周知,如今的医患矛盾仿佛比任何时候都突出,社会舆论一直在强烈呼吁医患之间要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然而,作为医院,竟然给患者提供“穿越病历”,妄图推卸责任,蒙混过关,这就是在无视患者的利益,是违背医德的可耻行为。
虽然潜山县中医院最终“良心发现”,主动承担了20%的赔偿责任,周永松也把这笔钱看作是“一笔良心赎罪的钱”,可即便如此,也不能掩盖这家医院医德匮乏的事实。况且,潜山县中医院那位分管副院长还言称,医院没有制造假病历,应该是病历存储的问题导致司法鉴定结果失真。试想,“2012年12月23日”与“2014年11月25日”如何能“失真”?司法鉴定所给出的结论,以及法院的认都定摆在那儿,还嘴硬就显得态度极不端正。
当然,相信我国绝大多数医院和医生有医德、有底线。让患者信任医院,这话不假,可是,如果患者信任的结果却是医院提供了假病历,那么,这种“信任”无论如何也无法持续。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是不争的事实,这其中原因复杂,既有患者的无的偏听偏信,主观臆断,无理取闹,甚至伤医杀医的残暴,也有个别医生的医德匮乏甚至丧失,以及个别医院的无序和无良。打击违法涉医犯罪,属于必须,但同时,对医院或医生违背职业道德,无视病人利益的问题,也必须保持足够警觉。
面对医患关系紧张,如果医院仍在有益损害患者的利益,那无疑是火上浇油。医院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地方,医生也属于特殊职业。医患关系中一个最为重要的方面,即是医务人员必须有足够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如此才能抵制拜金主义的侵蚀。医德好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危。医院只有以高尚的医德来协调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关系,才能使医疗工作更好地为患者服务,否则,换来的就将是医患矛盾的加剧。
报道中的一个细节值得玩味,而对于为何加倍支付补偿金,是否是工作失误?那位副院长表示他还不知情。究竟是医院工作失误还是有意为之,法律已给出了结论。虽然医院承担了法律责任,加倍赔偿了患者,但此事绝不能就此不了了之。相关监管部门、纪监部们,有必要对这家医院展开调查,对涉事的相关责任人必须追责。而主管部门当然负有监管失职的责任,如果查清事实,责任人也必须受到责任追究。
如果这件事就这么以赔偿了之,那么,该医院下次会不会以更巧妙的造假手段瞒天过海?医院造假,是集体和组织行为,这要比某个无良医生私自造假后果更严重。由此,切莫用“穿越病历”给医患关系火上浇油了,虽然这是个别医院的行为,代表的却是整个医疗界。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天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