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寒:村监会是村务监管的探照灯和警钟台
2017-12-07 16:00:00 来源:荆楚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12月4日新华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的腐败问题,从各地纪委通报的案件来看,查处的违纪有村民组长、村委会主任、村委委会等基层一线党员干部。从侵占惠农资金案到贪污抗旱资金案再到贪污五保、低保金案,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干群关系,也暴露出基层监管体制的软肋。

  总所周知,基层干部直接与群众联系,村级“两委”干部更是与群众生活在一起,村干部“官不大”,但是“管事”,每一项惠农政策的实施,每一笔民生资金的发放都要通过村干部经手才能落实到群众手中。因此,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任重道远。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是规范村级权力运行、监督村级事务运行、搭建干群对话桥梁、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制度创新,是一项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的村民自治机制,从制度上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总的来说,村监会的建立,不仅能

  使村级事务更加公开、公正、透明,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更能有效地监督制约农村干部行为,预防腐败和不正之风,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

  说到底,村监会是村务监管的探照灯和警钟台。就如群众所言,有了村监会,即便是一张只有几元钱的发票,如果没有注明用途或是不合理开支,村务监督委员会就不签字。如此实行村务监督日常化,使村级事务处理由原来的事后监督,变为现在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管理、事前控制,强化了对村干部权力运行和村级事务的监督,增强了村干部规范行使权力、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解决了监督不力和滞后的问题。同时,对村级日常收支及有关财务凭证进行审核,有效改变了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不透明。

  总之,村监会是纪检监察系统在农村基层的延伸,通过村监会平台,抓住村级财务这个牛鼻子,既可以将历史遗留问题在阳光下摊开,能够让老百姓明白,还干部清白,减少村民对村两委班子的偏见,也为村工作的开展铺平道路。

  稿源:荆楚网

  作者:栖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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