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生态保护真正硬起来
2017-12-05 08:36: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评论员 肖畅

昨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公众开放日,并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司法保障的意见。《意见》突出强调水环境与水资源的司法保护,依法审理水环境与水资源案件。

长江流域首先是一个整体,全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既要考虑生态本身的系统性,也要考虑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的协同性。体现在司法环节上,长江流域各级人民法院对水资源环境案件的审理工作,就必须梳理汇总,进而形成具有系统性的司法认识,形成统一的裁判尺度。这就是说,《意见》充分考虑到长江流域水资源环境保护的特殊性,在司法实践上有了更针对性的设计。

《意见》作为一种司法指导文件,体现了司法工作的积极介入,主动将法律转化为司法实践,这是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在司法层面的推进落实。“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各个方面都是通盘考虑,具体实践也面临各种新形势、新任务,没有哪一项工作能够按部就班。司法虽然是先有案件后有审理,但在每一起案件中反映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无不需要与时俱进的研究总结,推进司法认识。诚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介绍:近年来,长江流域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大量环境资源案件,为保障全流域生态环境安全提供了司法保障。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这既是新发展理念的体现,也是执政理念和方式的一场深刻变革。过去,我们对生态文明的强调更突出的是守住底线,生态保护往往是“防御性”的。践行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不仅上升为治国理政顶层设计,更强调的是积极有为,体现在方方面面的工作推进。正如长江经济带建设,作为一项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往往需要在法律、政策、考核等各个具体层面转变为具体实践,这就需要各部门、各地方积极行动起来,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环节上的具体问题拿出对策。

近年来,一系列国家举措、地方举措务实见效,见证生态保护真正硬起来。体现于立法,新《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违法处罚、行政监管的力度空前提高;体现于督察问责,中央环保督察一轮又一轮进行,查处整改和问责力度一次次加大;体现于考核,各地环保考核机制推陈出新,在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协同发展上有了各种改革创新尝试。一个全国典型案例是,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被问责,中央直接点名批评,可谓“问责一地,警示全国”。

投入力度大,最终是要让生态环境真正好转,而且变得更优。投入大,但如果环境依然如故,就不算动真格。生态文明建设的美好理念,最终要成为眼前现实,让人民群众亲眼见证水是如何一天天变得更清,天是如何一点点变得更蓝。总体部署、顶层设计之下,仍然需要实践推进中总结研究,不断改革探索,守住底线,还有积极作为。

编辑: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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