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波:“开救护车办公”,谁该急救?
2017-11-29 09:00:00 来源:荆楚网

  近日,网上一篇“岐山县枣林卫生院院长将救护车开回家”的文章引起网友广泛关注。昨日,陕西岐山县卫计局称,该院长没有将车开回家,是开到局里办公,而宝鸡市卫计局表示,救护车只能用于医疗救护,不能另作他用。(11月28日 央广网)

  救死扶伤,医德人心。救护车属于急救车辆,必须专车专用,这就如宝鸡市卫计局所说,“救护车只能用于医疗救护,不能另作他用”。然而,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岐山县卫计局工作人员竟然称,救护车的用途有两种,一是担负医疗急救任务,二是医院行政办公用途。再结合“该院长没有将车开回家,是开到局里办公”的解释,这首先让人想到的就是当地救护车管理太混乱。

  救护车虽然不是公务用车,但归集体所有,也属于“公车”,如果把公车开回家,自然就是“公车私用”,就目前情况看,该院长是把救护车开回了家,还是开到县卫计局,其真相还有待进一步查明;但,让人不安的则是作为急救的车辆,资源非常有限,一旦被挪作他用后,又咋救死扶伤?

  根据救护车管理办法规定,救护车要么停在规定的位置,24小时随时处于“待命”状态,要么就在急救伤病的路上。很显然,无论是开回家,还是开去办公,都违反了用车规定。这与公车私用性质是一样的!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才能确保工作作风更优良。人犯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错误,还诡辩。无论是“该院长没有将车开回家,是开到局里办公”,还是“救护车的用途有医院行政办公用途”都是“护犊子”,是不反省错误行为的表现。这就不仅仅是卫生院院长“公车私用”那么简单了,这属于典型的认识问题,所暴露出的是“有权任性”,是“不守规矩”,这更有待于上级卫计部门介入调查,正风肃纪。

  “开救护车办公”,该急救的可不只是卫生院长!

  稿源:荆楚网

  作者:胡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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