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在新浪微博上网曝,称“贵阳为明国际学校(保利公园校区)最近改革中的一条规定是女生必须是齐耳短发,不允许长头发除非是特殊情况”。学校称,此举是为了规范管理,让学生养成好习惯。(11月18日《贵州都市报》)
出台校规校纪规范学生管理、让学生养成好习惯没有什么错,但强迫女生必须是齐耳短发,就有点过分了。
其一,这一规定涉嫌违规。关于中学生仪容仪表,《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一条“自尊自爱,注重仪表”第2款明确规定:“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从这里不难看出,无论男生还是女生,只要不烫发、不染发即可,《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只是规定男生不留长发,并没有对女生发型做出明确规定,《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所有中学对学生进行规范管理的“根本大法”,贵阳为明国际学校针对女生发型的规定,显然超越了《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这样的野蛮规定受到广泛质疑和抵制是意料之中的事。
其二,这一规定违背常理。一般来说,女生齐耳短发显得精神焕发,富有朝气,短发打理起来也比较省事省时,而长发飘飘则更有美感,更能显示女性特点,随着年龄的增长,女生往往比男生更注意自己的外在形象,据笔者观察,校园里女孩留长发的远比齐耳短发的多得多。强迫女生统一留齐耳短发,剥夺了大多数女生追求美的权利,是对学生正常生活的一种粗暴干涉。
再说,规定全校所有女生都留齐耳短发,就是规范管理了吗?齐耳短发就能让学生养成好习惯?留长发就不能养成好习惯?校方的这一说辞显然没有说服力。
尽管该校办公室赵主任解释说,网友说的情况不全面,因为学校对女生的要求是:要么齐耳短发、要么将长头发扎成“马尾”,即便赵主任所言不虚,笔者仍然觉得学校不允许女生留长发也毫无道理。网友“Emp-ty空城不空”质疑:“为什么老师不剪头发呢? 让老师先剪,为学生做榜样”,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从道理上说,老师要求学生做的事,自己首先就应该做到。如果学校的老师自己做不到,为什么要强迫学生这么做呢?
女生是留短发,还是留长发,是女生自己的事,只要女生不把主要精力花在梳妆打扮上,只要她们的发型不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学校和老师横加干涉就是一种权力任性。
稿源:荆楚网
作者:维扬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