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已成“网民标配”
9月24日,2017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落下帷幕。以“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为理念,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已成功举办四届,今年的主题是“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通过一系列网络安全参与活动和成就展示,宣传周吸引了众多业内专家为网络安全事业发展建言献策,有力推动了全民共同参与网络安全建设。
世界因互联网而精彩,生活因互联网而丰富。但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它可能是阿里巴巴的宝库,也可能是潘多拉的魔盒。自网络诞生伊始,网络安全就与网络发展相伴随。尤其是在互联网新技术、新经济和新应用创新层出不穷的今天,网络攻击、网络犯罪、信息泄露导致的网络安全形势愈发不容乐观。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也没有人民康乐。守护网络安全,已经成为事关国家兴衰和人民福祉的关键环节,而这离不开公民数字能力的提升。
具备数字能力,意味着一个人不仅仅是网络安全的被动接受者,还是能动的参与者。早在20世纪70年代,人们就敏锐地意识到,传统社会“读写算”的能力已不敷所用,便提出了利用信息工具解决问题的“信息素养”,并在新世纪之后发展出“数字素养”的概念。美国将数字素养视为“21世纪基本技能”,欧盟曾着手开展“数字素养项目”。当前,数字素养已经发展为“数字能力”。在一些国家,提升公民数字能力已成为重要的战略努力。能否在工作和生活中有效使用信息技术与数字工具,能否理解和运用数据库、大数据以及信息管理软件与系统,能否理解和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创新所带来的便利与风险,能否对网络具有反思和批判性态度、负责任地使用交互性媒体与互联网信息技术,不仅关系公民个人的网络权益,也关系到国家与社会的网络安全与健康发展。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网络安全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公民数字能力的普遍提高,可以为互联网信息产业贡献更多的科技与经营人才,从整体上促进国家互联网信息科技与产业的提升,增强社会对网络安全的态势感知及攻防对抗能力。特别是,在国际互联网发展不平衡、秩序不合理、规则不健全的情况下,公民数字能力的提升,也必有助于他们对国家网络空间发展战略的认知和支持,更好地理解国家网络主权是保证公民网络权利的根本前提。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以来,我国网络安全顶层设计、政策框架、法律制度、人才建设、技术产业、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突飞猛进的进展。网络法治不断完善,网络空间日渐清朗。互联网新经济新业态蓬勃发展,应用场景不断丰富,网络发展给人民群众带来的获得感越来越强。与此同时,国家始终坚持网络安全和网络发展同步推进,致力于提升公民数字能力。如今,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已成“网民标配”。
网络安全是一场高科技的“人民战争”,每个人都不应是无缘的旁观者,而应是积极的践行人。通过提升数字能力为全体公民充分赋能,必将更好夯实网络安全的社会根基。(支振锋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编辑: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