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工作态度不够端正,导致工作时间脱岗,没有把扶贫工作做好。”“我认为村里没有合适的地方住,就没按要求驻村,现在想想真不应该呀”……近日,黑龙江省抚远市驻寒葱沟镇红卫村帮扶工作队成员张万成、驻海青乡永富村帮扶工作队成员张金玲相继向市委作出书面检查。(8月1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在当下,“扶贫”俨然已成政策词典里的高频词,为更好地开展扶贫工作,各地纷纷出台扶贫措施,有的向贫困村委派“第一书记”,有的增派县级以上干部到一线扶贫督战,可谓多措并举,用心良苦,然而,一些扶贫乱象也引发公众担忧:部分地方干部惯于做表面文章,走形式主义,不深入基层,只是挂个帮扶的名号,有的只是逢年过节到贫苦户走一走,象征性慰问慰问;有的则是把目光放在眼前,不惜投入重金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而对利于长远发展的造福工程、济困工程置若罔闻,如此“走读式”“挂名式”帮扶着实和扶贫攻坚的初衷背道而驰。
在家电、汽车等领域,由于产品质量不达标、或存安全隐患通常会被厂家“召回”予以重新改造,与之类似,领导干部也有了“召回”制度。早前有报道称,针对有的驻村帮扶干部搞“走读式”“挂名式”帮扶,有的驻村干部“只转转、不用心”“只谈谈,不落实”的问题,云南省实施了《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办法》,并根据不同情形,对召回的驻村工作队员采取正常调整、组织培训、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免职撤换等处理措施。
众所周知,“精准扶贫”已成扶贫攻坚阶段的基本方略,中央也明确各级党委政府要逐级立下“任务表”“军令状”,对扶贫不力的干部予以“召回”好似为一个契合时机的良策,可这看似给力的“召回”真的管用吗?要知道,扶贫不力的表现是多方面的,既有缺乏农技专业特长优势、无法胜任扶贫任务的,也有工作不在状态,甚至严重不作为、挪用扶贫款项等的。如此不分情况、不照实际“一召了之”会不会让不作为、甚至是乱作为干部的干部“金蝉脱壳”?
常言道,贫困猛于虎,治贫要治本,其实,贫困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贫困被漠视,差距被忽略。扶贫济困是我国社会制度的必然要求,更是各级政府及“人民公仆”义不容辞的职责担当,对扶贫不力的干部万不能简单的以“召回”了事,要根据其产生问题的原因、情形、程度予以分类,进而“点穴式”问责,和“帽子”挂钩,板子要打到点上,打在实处,对不作为者要以刮骨疗伤的方式“动其筋骨”,对胡作非为者,更应用党纪国法从快处理、严惩不贷,如此方能让“精准扶贫”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作者:谢锟强
编辑: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