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灵武市检察院通报一起村官索贿、受贿案。灵武市郝家桥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马国庆,因牵扯一起行贿案,前脚刚接受完询问,后脚便公然索贿。(8月8日 法制日报)
2015年5月,灵武市检察院反贪局在调查一起受贿案中,掌握了马国庆行贿的线索,便对马国庆进行询问取证,因行贿额未达到立案标准未予立案。而马国庆却在接受完询问10天后,以经济拮据为由、向同村马某公然索要5万元好处费。
照理说,因反贪局掌握了自己的行贿事实而被询问取证,已经足够马国庆“惊出一身冷汗”的。然后事情过去刚刚10天,看到同村马某承揽了工程,马国庆便也想从中“捞一把”。前脚约谈后脚便索贿,只能说明马国庆的法纪意识实在淡薄、毫无敬畏之心。
马国庆的案例并不是孤例。随着监督执纪向基层延伸,大量村官腐败的案件受到查处。然而在一些村干部们看来,受到查处的干部要么是“运气不好”、要么是“得罪了哪个人”,却没有真正明白“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由于对法纪缺乏敬畏之心,前脚约谈后脚索贿便难以避免。
但基层腐败、尤其是“最后一公里”贪腐,往往脱离不了“雁过拔毛、优亲厚友、截留私分、强占掠夺”的窠臼,侵害的都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就像马国庆的案例,看到村民承揽了工程,便想从中“分一杯羹”、一而再地向村民索要好处费。贪腐的金额虽然不大,但性质尤其恶劣,常常令群众深恶痛绝。因此,针对“最后一公里”贪腐,必须严肃问责、严惩不贷。
另一方面,对于村级党员干部,也必须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通过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不断强化村级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规矩意识和纪律观念,增强村级党员干部对法纪的敬畏之心,才能有效防范前脚约谈后脚索贿的闹剧再次上演。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前脚约谈后脚索贿的案例,提示着思想政治建设、纪律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但只要一手狠抓执纪监督,一手狠抓学习教育,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引导党员干部知边界、明底线,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就能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敬畏法律的良好习惯。村级党员干部也能成为让党放心、令群众满意的好干部。
作者:周丽云
编辑:宗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