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网友“蕉门客”发微博曝光称,疑似山西省政协办公厅机关党委副主任科员邢艳军在一个公务员考试培训班里借生日之名,索要红包和祝福,并公开贴出收到的红包截图。8月6日,记者致电山西省纪委,值班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信息不太了解,待了解清楚后,会有相关部门予以回应。(8月6日 封面新闻)
电子红包这一新生事物,乘着互联网飞速发展的东风,悄然走进广大网民生活,被人熟练使用。带来方便、趣味同时,也给一些心怀叵测者提供了“送礼神器”的渠道。日前,山西省政协办公厅机关党委副主任科员邢艳军在一个500人的公务员培训班微信群里借生日之名,索要红包和祝福,大放厥词,声称“没有祝福和红包的群员请抓紧退群”,并贴出数张别人发送红包的截图。显然,把“微信群”当成了私人领地,大有“我的地盘,我做主”之势。
事实上,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焕然一新,但是种种“四风”的“隐身衣”“新变种”层出不穷,一些人“瞒天过海”,搞“借鸡生蛋”把戏,使出隐形利益交易的怪招。邢艳军在微信群上演的就是这样的“把戏”,不仅耀武扬威,更像是在打一场“心理战”,“别人都发祝福红包,你为何不发”,堂而皇之把生日开到了“微信群”,以“懂不懂规矩”“表示表示”对群成员“威慑”,咄咄逼人。事后,以“误会”之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想通过给点“烟钱”堵住爆料者的“嘴”,背后实则对其微信索红包这一违纪事实仍抱有侥幸,妄图逃脱纪律惩处的“大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微信也不例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虽然,微信红包一次最多只有200元的“人情往来”,额度小,但积少必然成多,对于党员干部则是温情的“糖衣炮弹”,一旦放松警惕,就会为其打开方便之门,受人牵制,成为“牵线木偶”。古人云:“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像邢艳军这样明目张胆在微信群索红包简直就是自掘坟墓,是给纪委的一封自我举报信。纸里包不住火,相关部门要顺藤摸瓜,进一步查明真相,给公众一个交代,对违法乱纪的要严肃查处。
随着微信的使用,“微腐败”“微关系圈”等现象也在朋友圈里冒头了。其实,无论传统意义上的红包还是电子红包、微信红包,赠与的都是“真金白银”,穿着“红包”外衣的行贿、索贿,无论以何种形态出现,都不能改变腐败的实质,要坚决杜绝“指尖上的腐败”。一方面,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小节”意识,严守底线,不踏红线,紧绷清廉之弦,做到慎独慎微。另一方面,纪检部门要明确一个细化量化的涉腐认定标准,划定纪律边界,用好执纪监督的手段,充分发挥群众力量,通过制度和法律的手段让微信红包成为官员不敢碰的“烫手山芋”,让纪律规矩真正在官员心中成为一根带电的“高压线”,彻底打消官员“揩油”的心理。
另外,对于邢艳军作为公职人员是否涉嫌“办公务员培训班”经商事宜,也要查个水落石出,别让心怀叵测者逃之夭夭。
作者:郑端端
编辑:宗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