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不要再为难老百姓”成为隔空喊话
2017-08-06 09:01:00 来源: 长江网

一名60多岁的老阿姨日前来到贵州贵阳市开阳县公安局紫兴派出所,要求户籍民警为她出具一份“奇葩”证明。户口簿上已经清清楚楚注明了两人的祖孙关系,老人仍然被要求到派出所开证明,证明“我孙女是我孙女”。否则,相关事情就不能办理!(8.5 贵州都市报)

近年来,奇葩证明屡见报端,证明“你妈是你妈”、“家属过世”、“儿子是男的”、“你还活着”、“单身”等等,可谓是千奇百怪。面对这样的证明要求,也难怪派出所在证明上霸气注明:“证明为方便辖区群众,不让老百姓来回跑路。出具此证明后,望贵单位不要再为难老百姓。”

其实,早在去年公安部等12个部门就联手出台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明确今后有20种证明派出所都不开了,其中就包括居民户口薄登记内容能证明的。而这位老阿姨户口簿上已经清清楚楚注明了两人的祖孙关系,因此,根本就无需派出所证明。之所以派出所最终出具证明,正如其所言,是为了不让老百姓来回跑路。

既然有规定,也能通过户口薄自证,那为何还需要这位老阿姨去派出所开证明呢?依笔者看,不外乎三方面原因,其一是要求开具证明的人员对国家政策规定不了解,对自身业务不熟;其二是服务意识淡漠,涉嫌故意设置办事门槛,刁难百姓;其三是缺乏担当作为,不敢承担责任。不管是何种原因,暴露出的都是一种慵懒行为,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又有何异?损害的何尝不是单位或部门的自身形象。

针对证明滥用的问题,李克强总理曾指出,“这个部门要那个部门的证明,那个部门又要求这个部门先开证明,每个部门都像‘击鼓传花’一样,结果让老百姓跑断了腿,也滋生了‘跑关系’、‘托门子’的腐败空间。”由此不难看出,一些无谓的证明成为了一些部门或单位,甚至是一些人以权谋私的工具。可以讲,“证明”已经成为对单位、部门简政放权、工作作风成效几何的有效检验。

要彻底根除证明“滥用”的问题,仅仅依靠意见或规定是远远不够的。还需从从思想作风入手,增强服务群众观念;从根本上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打通“最后一公里”;从源头上治理,对于那些于法、于规没有依据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必须予以废除;从追究责任着力,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那些屡禁不止的相关单位、部门和责任人,应严格追究其责任。

作者:隔山

编辑: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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