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老虎”受审传递“终生追责”好声音
2017-07-27 09:01:00 来源: 长江网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任润厚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申请,利害关系人任瑞媛、袁野到庭参加诉讼。(6月26日 新华社)

表面上看,公开审理山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任润厚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只不过又一只“老虎”被打而已,可实际上,任润厚这只“老虎”却有些特别。因为“任润厚”是一只“死老虎”,在被宣布调查一个月后,于2014年9月30日,因病死亡。

但是“老虎”死了并不意味他犯下的罪行就能随着他的入土而入土,他的贪腐所得更不会因为他的死亡就“一了百了”。公开审理“死老虎”任润厚,不仅表明了中央“零容忍”“无死角”的反腐决心和勇气,更重要的是向外界传递出了中央“终身追责”的反腐好声音。

在新闻报道中,有关于官员畏罪自杀的消息经常见诸报端。对于被查官员的非正常死亡,官方经常给出的说法是“抑郁而死”。一些情况下,在“死者为大”的观念影响下,纪检部门对于逝世的官员也就不追究了。虽说这样处理,也有其情和理方面的考虑,但是不追究死去的贪官却是一个“坏示范”。

如果因为贪官死亡了就对其贪腐罪行和贪腐所得不予追究,这其实是有违中央反腐“零容忍”“无死角”的精神,尤其是一些造成的恶劣影响“死老虎”贪腐案件,处理得不好是会严重透支反腐公信力的。因此,对于“死老虎”必须秉承着“终身追责”的原则进行严打。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便是“大老虎”也不是特殊公民。也许一些人会认为,对一只“死老虎”进行公开审理,如此不依不饶,似乎有些不近人情,甚至还会产生刻薄之感。可是,只要违法贪腐,就该受到法律制裁,这是基本的法治精神,不可能因为“大老虎”死了就网开一面。再说,“死老虎”身前的贪腐行为,造成的损失是极其严重的,假如不对其严加审理,如何服众?国法何在?

预防官员腐败,关键是要让其树立“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意识,而这种意识的形成一方面要靠大量的理论学习,另一方面,还需要一些反面教材时刻敲响警钟。公开审理“死老虎”就是在传递“终身追责”的好声音,让广大的党员干部明确一点,只要存在贪污腐败行为,“人死”并不会“账销”。那些试图通过“牺牲我一个,幸福全家人”的贪官,还是趁早打消这样的念头。贪腐所得不可能会留个自己的家人,相反还会让家人背负着沉重的舆论压力。

公开审理“死老虎”,最大的看点不是依法没收贪腐所得,而是通过依法没收贪腐所得所传递出来的“终身追责”信号。公开审理“死老虎”一案再次表明,人可以死亡,但是贪腐罪行的账不会因死亡而销,因为在“终生追责”的新常态下,只要有贪腐问题,就会追究到底。

作者:沈道远

编辑: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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