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元、9600元、42000元,这是一辆事故车在河北省黄骅市高速救援公司老板王月明手中自行倒货、停放一夜和接受救援分别需要支付的费用。
0元、800元、10860元,这是记者按照《河北省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估算得出的上述三种情况所需支付的救援费用。(《京华时报》2017-7-18)
高速公路上的救援乱象,各地都长期存在,而河北黄骅,则将这种乱象演绎得淋漓尽致,除了收费上的天马行空、说一不二,没救援也收费,更有搞“阴阳协议”,招标不过继续强行经营,救援车辆多数无牌照、年检和保险标志过期照样“光明正大”地搞“救援”,问题如此之多,老板王月明照样能够长期垄断当地的高速公路救援,大发不义之财。
按照正常的逻辑,即便这个王老板再利欲熏心、无法无天,也不可能将高速公路的救援收费搞成如此一个独立王国,可以为所欲为,不受限制。毕竟高速公路是国家的重要交通要道,规范救援经营与收费,既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也有专门的职能部门来负责管理与监督,为什么竟然被搞得如此乱象丛生而长期没有改观呢?凭一个经营者王老板,本事就是再大,再使出洪荒之力,也是根本不可能的,只有职能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才敢于将高速公路的救援收费搞成自己的独立王国,王老板有多无法无天,职能部门就有多失职。
问题在于,为什么职能部门会对这一切视而不见?即便王老板种种胡作非为被事故车主、货车司机反复举报、投诉,媒体也一再曝光这个王老板的行为,乱象还是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甚至连稍微的收敛也没有。而面对媒体,职能部门则是推诿、辩解,即便他们答应要调查、查处,结果一再说明那不过是忽悠媒体与车主的。因此,如今媒体也好,车主也好,举报和投诉的,不应该只是王老板,还有相关的职能部门,如果按照常规的做法,让职能部门去处理与解决,无疑是找错了对象。一个地方的乱象能够乱到如此程度,职能部门在其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这是不言而喻的。职能部门为什么不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管好经营者,而是放任、放纵,这其中必然大有值得追问与追究的内容,要让职能部门去“自行了断”,肯定是没有希望,也是事实反复证明了的。因此,要解决这里的乱象,必须更权威的部门出面。显然,最终要受到处理的,不仅是无法无天的经营者王老板,还有对王老板的胡作非为大肆纵容的职能部门。在乱象如此长期危害车主与社会之后,仅仅处理经营者,既说不通,也不能最终解决问题。
作者:陈家沛
编辑: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