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聪:莫让私人信息成为他人的“财富”
2017-07-18 12:00: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近日,荆州警方向澎湃新闻介绍,在这个黑色交易市场上,“内鬼”将获取的信息在QQ群内叫卖,一旦有买家应声,就私聊谈价成交;按照“新鲜”的程度,叫卖的信息每条2至10元不等,而非法使用者利用这些信息实施诈骗、推销等行为。(7月18日 澎湃新闻网)
  随着互联网和信息行业的迅猛发展,大数据时代已经悄然到来。但是大数据是把双刃剑,人们在充分地享受大数据带来的便捷同时,个人信息却也面临着随时被泄露的危险,公民个人隐私的泄露问题显然已成为大数据时代新的危机。近几年来,媒体关于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泄露问题的报道也层出不穷,我们不禁疑问:“我们的隐私究竟成了谁的财富?”。
  俗话说:“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如果说网络信息泄露是由于黑客频现难以控制,那么快递公司收件员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又作何解释?百姓把自己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交给信任的人,却不知“内鬼”作恶,换来个被“出卖”的结果,这让百姓怎能不寒心?长此以往,百姓还怎么能对其他行业、对政府予以信任?而百姓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的后果我们也有目共睹:电信诈骗案件频频出现、个人账户存款莫名失踪、骚扰电话短信接连不断、身份无故被冒用违法犯罪等。这些后果不可谓不严重,更有受害者被诈骗后自杀身亡。因此,个人隐私信息保护问题应成为我国社会上的一个重要课题。
  当然,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是个“顽疾”,要想解决这个问题也不能一蹴而就,保护个人隐私信息更是需要政府和群众的共同努力。一方面,加强行业监督和舆论监督。尤其是这位收件员这样的“内鬼”,如果有一个良好的监督环境可能就早被“抓现行”了。现在很多行业内部虽有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见和规定,但由于部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内部执行不到位等并没有起到很好的作用,所以监督应为保护个人信息的第一道防线。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法规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法律援助。当前社会诚信状况不甚理想,仅仅靠人们道德自律恐怕很难做到令行禁止,人们即使发现了信息泄露,也可能会因为担心维权结果不尽人意而选择放弃维权。因此,加强法律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加大泄露信息的查处力度势在必行。以法律鼓励百姓维权,让法律成为保护个人信息的第二道防线。
  法律和监督虽有效,却不如百姓自己提高警惕,让“有心人”难以找到机会,让犯罪分子无从下手。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刘文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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