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广场办公室养狗是为了“威慑”谁?
2017-07-16 11:06:00 来源: 长江网

7月13日,市民申先生去南宁市城市广场管理处民族广场办公室(以下简称民族广场办公室)咨询事情,不料被里面的狗咬伤了腿。民族广场办公区相关人员向申先生道歉,并赔偿了相关费用,同时表示,会尽快把办公区的三条狗都处理掉。(7月15日澎湃新闻网)

机关办公区本是个对外开放的便民服务窗口,在管理上也应突出“便民”特色。但南宁市民族广场办公室在办公区域竟然养了三条狗,这不仅没有起到“便民”作用,反而还咬伤了前来办事的群众,“便民”二字显然无从谈起。

早在2009年,南宁市就制订了《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其中第八条明确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关办公区、医院服务区、学校(含幼儿园)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禁止养犬区。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可为何民族广场办公室还敢无视条例,顶风养了三条狗?难道这真是为“看护办公区的院子而养”这么简单吗?

机关单位通常都有相应的安保及门卫管理制度。若连“看护院子”这样的工作都要三条狗来完成,那么所谓的安保体系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用狗来看门,看起来简单有效,但堵住民心民意去路的做法又能撑到何时?尤其是,由此滋生的懒政行为更需要引起足够警惕。

对于此事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三条狗能对陌生人起到威慑作用”。何谓“陌生人”,从工作人员的话里不难品出,对自己工作产生麻烦的人就是陌生人。再退一步讲,天天人来人往,有多少群众不是生面孔?作为服务机构,违规养三条狗竟是为了仗“狗势”而欺压自己的服务对象,这样的解释除了荒唐笔者实在想不出别的词来形容了。

不管该负责人是口误还是无意间道出了事实真相,“威慑”二字一出,足以让政府公信力受损。为此,笔者希望涉事单位能尽快妥善处理好“三条狗咬人”事件,并给被咬群众一个合理说法。同时也希望此事警钟长鸣。

  作者:赵耀世

  编辑: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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