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3年2月至2013年9月的十年间,尽管刘凯大肆卖官,但却是一路连科、步步高升,从副区长、区委副书记,升迁至区长、区委书记,最后攫升至省国资委纪委书记。刘凯既卖官鬻爵,同时又在企业经营、拆迁补偿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存在严重的腐败问题,本不应得到提拔重用。
边卖官边升迁,背后必有蹊跷。刘凯长期卖官,定然娴熟升迁之道。只有向他行贿,他才会满足对方的升迁和工作安排的意愿;没给他行贿,估计他不会考虑对方的升迁问题。对于自己的升迁,刘凯必然像他的下属那样,到处拉关系走后门,花大价钱为自己的升迁铺路。也就是说,刘凯一边在大肆卖官,同时自己也一边在买官;他卖官得到的部分钱财,用在了为自己买官上。刘凯以卖助买、买卖结合,干着卖官买官的勾当,这应是其边卖官边升迁得以实现的秘辛。
刘凯贪腐案涉及143人,多数为政府官员,刘凯及涉案相关官员,都受到了纪律和法律的惩处。然而,对于刘凯买官的问题,却没有被提及。人们不得要问,是谁把如此贪腐的刘凯扶上一个比一个高的官位上的?相关领导和组织部门是如何考察他的?是什么人充当了刘凯升迁的“保护伞”?什么人收受了刘凯多少好处?
十年间刘凯连升数职,官位一个比一个重要,使得其能够方便、大量地卖官,造成其腐败问题越来越严重,对当地政治生态的破坏越来越严重。应该说,刘凯长期卖官长期买官,其上级领导和相关组织部门应对其考察和任用的渎职和失误负相应的责任。
用人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在买官卖官的腐败链条上,有的官员既是卖官者,同时又是买官者,具有多重身份。在惩治用人腐败上,要顺着每根用人腐败链条,由下往上查,严肃查处所有的买官卖官人员。要严格落实“带病提拔”的责任倒查追究机制,让相关责任人付出沉重代价。惟其如此,才能以儆效尤、形成震慑,用人制度才能凸显刚性,才不是“稻草人”“纸笼子”。
作者:向秋
编辑: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