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爆7月5日上午,甘肃天水甘谷县一民警在执行公务时与群众发生冲突。视频中可见该民警拖着一男子向前移动,随后对着另一男子狂扇耳光。当晚甘谷县公安局针对此事发布情况通报称:“我局磐安派出所民警在处警过程中,与群众发生冲突,其中一名民警执法行为严重违规。目前,该民警已被停止执行职务,正在接受调查处理。”(7月8日中国青年网)
“警爱民,民拥警,警民一家亲。”民警与民众,本该鱼水情深,成为鱼水关系。然而,近日,甘肃天水甘谷县一个民警,却在派出所门口狂扇民众耳光,胆子也真够大的了。这个民警狂扇民众耳光,胆从何来?
民警在执行公务中,应尽量避免与民众发生冲突和摩擦。如果实在避免不了,应合法合规,积极稳妥地处理。甘谷县这个民警在执行公务时与群众发生了冲突,其右腿被一男子紧紧抱住,他只能拖着该男子向前移动。好在这个民警已快到派出所门口,这个时候,该民警更应保持清醒和冷静,在派出所其他同事的帮助下,合情合理合法地处理好与民众的纠纷。
这个民警可能没有妥善解决纠纷的想法,没有寻求正确解决纠纷的途径。已快到派出所门口,该民警的右腿还是被男子死死抱住,丝毫没有松开的意思,可能让这个民警感到面子无光,不由得更加生气和冒火。已快到派出所门口,可能这个民警觉得终于有了靠山,心中不再害怕群众,当他看见另一男子靠近自己,终于抑制不住心中的怒火,于是狂扇这名男子的耳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明确:人民警察不得有“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等行为。民警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殴打他人,包括在与民众发生冲突和纠纷的时候,也要加强自控,不能动手打人。甘谷县这个民警,狂扇民众耳光,行为严重违规违纪,大大损害了警察队伍形象。相信有关方面调查清楚情况后,会给予这个民警严肃的纪律处分。
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警察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应注重建立良好的警民关系,避免和稳妥处理警民冲突和纠纷,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重要贡献。一方面,要坚持从严治警,加强警察队伍的教育管理,使警察们能够自觉处理好执行公务中的各种关系,特别要处理好警民关系。另一方面,对违反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胆敢破坏警民关系的警察,依纪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作者:向秋
编辑: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