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驾车时,若看见浮在马路上的斑马线是否会吓一跳?近日,途经榆林市建业大道高新完全中学路口的司机就遇到了这种斑马线。3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在榆林市建业大道高新完全中学南门两侧看到,两处3D斑马线十分醒目,通过黑白灰三种色块的搭配,呈现出立体效果,远看好像是路障。(7月4日《华商报》)
关于3D立体画,已经达到了怎样乱真的程度,相信所有接触网络的人士均见识过。一脚下去,就是深渊,而且深渊之下往往是凶险的火山、无底洞甚至更加新奇怪的场景。3D斑马线,从效果到创意,大约与3D立体画同出一门,远观者效果乱真,身临其境者往往望而却步,甚至“崴一脚”的感觉都有。对于司机来说,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体验?前方悬空石条,当心轮胎被磕,知道的是斑马线,不知道的岂不是一脚猛刹,那后面的车辆,肯定只有追尾的结果了,否则他只能天遁或者地遁。
3D斑马线,的确是个“创意”,先看看3D斑马线的图片就完全可以明了其惊心动魄的视觉冲击效果了。悬空石条,悬空石条之上又架上木板以期达到乱真于河流之上的木板桥梁效果,连行人通过都只能从逼真的小木板条上通过,司机遇到如此逼真的3D斑马线,哪有不视觉错乱甚至神经错乱的理儿?
以人的视力科学论,3D斑马线,到底科学与否?所有驾驶人都明白一个道理,所见即真实。道路驾驶行为必须做到所见即真实,否则把所有道路都画上希奇古怪的3D立体画或者3D斑马线,只能让驾驶员全部视觉错乱。最后把真的看成假的,假的看成真的。要知道道路交通中驾驶员判断真伪的时间只能以几分之一秒来论,明明畅通无阻的道路中间突然出现一排悬空“石条”,别说是新手傻眼,就是老司机一脚猛煞车之后,失控在所难免。下一步就一定是一起不该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此后果,谁来负这个法律责任?
3D斑马线于法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一节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以上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已经足够证明3D斑马线根本于法无依,当然也经不起科学推敲。斑马线属于交通标线,而交通标线当然具备国家标准,斑马线国家标准当中只有一种形式。即便在具体执行当中有所变通,但没有任何法律条文和法律解释,允许使用3D形式的斑马线。那么,3D斑马线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全国统一”之义哪里去了?“国家标准”哪里去了?“准确”二字哪里去了?
靠近斑马线提前减速是交通法规定之义,这丝毫没有问题,但靠近3D斑马线因视觉错乱而急刹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肯定不会少于常规斑马线。那么,于法无依的3D斑马线创意还是“疮痍”?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李振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