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少华:莫让“短缺药”成了“致命药”
2017-06-30 11:00: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近年来,“孤儿药”、低价药、儿童用药短缺的现象屡见报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药品短缺问题,明确要求抓好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人民日报2017年06月29日)

  短缺药品一般有个共同特点,即价格便宜、临床用量小、仅有少数一两家企业生产。但是少了它,要么找不到替代药,要么就是替代药价格奇高无比,令患者难以承受。比如治疗心脏病手术的必用药——鱼精蛋白,只卖十几块钱一支,这种药去年在全国多地出现短缺、断供现象。一些低收入患者因廉价药品的短缺现象面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危机,“短缺药”成了一些家庭的“致命药”。

  其实放眼全球,药品短缺是普遍存在的问题,成因复杂多样,主要表现在四个环节:药企对价格较低、需求较少的药品缺乏生产积极性;药品利润低,药商对其经营积极性较低;医生爱用治疗效果和安全性好的替代性药品;生产、流通、采购等环节信息不畅。

  为解决“短缺药”难题,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实施以来,已经初见成效,快速解决了临床急需的一些药品短缺问题。当然解决“短缺药”难题不能仅仅停留在解决一时的药品短缺,更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短缺药问题反复出现。首先要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清单管理制度,将“孤儿药”、低价药、儿童用药纳入预警清单,进行实时监测和管理。其次要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分级联动应对机制,建立和完善各级药品储备库,确保基层医疗机构短缺药供应;最后实施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分类精准施策,建立完善短缺药品信息采集、报送、分析、会商制度,统筹采取定点生产、药品储备、应急生产、协商调剂等措施确保药品市场供应。

  除此之外,对于纳入国家低价药品目录的药品,可以允许生产经营者在日均费用标准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适当调整零售价格,保障合理利润。同时,要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制假造假等扰乱药品市场秩序的行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史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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