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成都市民刘先生爆料,日前,他到太古里“柴门饭儿”餐厅就餐时发现,该餐厅使用的是“阴阳菜单”——很多菜在包间内消费都比大厅贵,“少则10块,多则几十块”。(6月27日《成都商报》)
同一家餐厅同一菜品卖出两种价格,从表面上看,这属于同品不同价,甚至有些顾客可能是被低价菜单招徕进餐厅消费,给人一种价格欺诈。但从餐饮行业的市场经营角度说,笔者以为,餐馆包间里的菜价比大厅菜价贵一点并无不可。
从就餐环境角度说,包间的硬件设施比大厅要齐备,空调、电视、独立卫生间等设施一般是应有尽有,也听不到或听到很小的陌生顾客的噪音、说话声。可以说,餐厅包间的就餐环境比大厅要好太多,服务也更周到,实质上意味着餐馆为包间顾客提供了比大厅顾客更高品质的服务。而很多人更愿意选择在包间里就餐,往往也主要就是冲着包间更为舒适、优雅的就餐环境。
从餐馆的运营成本上说,餐馆包间的运营成本其实比大厅要高。餐馆包间的装修成本比大厅高,顾客人均占地空间比大厅要大,档次相对高一点餐馆的包间,一般还配有专门服务员随时服务。另一方面,餐馆大厅的翻台率比包间要高很多,包间基本上是一顿只能接待一批顾客。当餐馆包间的运营成本高于大厅时,只有包间的收入、效益更高才符合价值规律,否则,餐馆就会亏损,这也是过去餐馆对包间设置最低消费标准或者额外收取服务费的原因所在。
在取消包间最低消费、服务费之后,餐馆实行差价销售,包间菜价比大厅菜价贵,这是很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而且,包间菜价比大厅贵这一招能不能行得通,市场会给出答案。另一方面,餐饮行业属于完全竞争市场的领域,菜价实行市场调节,菜价完全由餐馆经营者自主定价。餐馆把包间菜价定的比大厅菜价高,并没有触犯法律法规。
但是,从法律角度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角度说,餐馆必须明码标价,必须提前明确告知顾客餐馆包间菜价与大厅菜价的价格差异,或者在显眼处直接告知顾客,像在菜单上注明出来,以保障顾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顾客只有完全了解包间菜价和大厅菜价不同,才能根据情况真正按照自己意愿选择是在包间消费还是在大厅消费,又或者去其他家餐馆消费。否则,就存在餐馆欺诈消费者的嫌疑,就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容易引起纠纷。
当然,从商业情理和顾客心理角度说,餐馆不妨以包间菜价为整个餐馆的菜品定价,但对在大厅消费的顾客可以给予打折优惠,达到价格差异的目的。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何勇